復康聯盟黨主席屈宏義遭控收受中國資金,吸納退役軍人擔任幹部,並安排人選參選立委。他還在美國在台協會及阿里山雷達站、加祿堂海灘、屏東恆春三軍聯合訓練基地指揮部、三軍聯訓基地保力營區等重要軍事據點拍攝影像、繪製地圖及座標交給中方。
據中央社報導,經檢方調查後,屈宏義等7人依違反國安法被起訴。屈宏義遭檢方聲押獲准並羈押至今,其餘人限制出境出海,全案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中。
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今天表示,案件源於苗栗地檢署在111年間偵辦苗栗縣議員候選人黃桂坤疑涉收受中國資金參選,違反反滲透法。苗檢進一步追查發現,復康聯盟黨成員疑涉違反國家安全法,並將案件移交台中高分檢偵辦。
檢方調查發現,62歲的屈宏義自中華民國陸軍校級軍階退役後,長期在中國經商。108年,他與中國人民解放軍情報機構建立聯繫,對方承諾提供資金,要求屈宏義在台灣吸收退役軍人以發展組織。屈宏義隨後陸續吸收黃桂坤等6名退役軍人擔任幹部。
屈宏義隨後開始撰寫「復康聯盟規劃案」、「中華統一復康聯盟運作計畫」、「復康聯盟運作人員」及「中華統一作戰行動指導綱要」等計劃,打算發展復康組織、成立政黨並建立內應武裝力量等行動。
屈宏義於112年成立復康聯盟黨並擔任主席,邀請不知情的藝人劉尚謙及3名地方人士參選立委。屈宏義預估選舉經費後,向中方對口申請資金,中方通過微信轉交新台幣近200萬元,並以地下匯兌方式交付人民幣15萬元(約新台幣67萬元)。然而,劉尚謙等人最終未當選。
屈宏義等人應訊時辯稱,所受資金是為中國友人鑑定骨董的費用。對方要求拍攝軍事基地外觀,屈聲稱不知道用途為何。
依據中華民國國家安全法規定,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各類組織、機構、團體,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
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違反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