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24-12-31 20:27 (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等13人一審均判刑)
更新時間: 2024-12-31 17:03
林姿妙依法將被停止縣長職務
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案,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判處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林姿妙依法將被停止縣長職務,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同法82條第2項則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故林姿妙因此案停職後,宜蘭縣長將由林茂盛代理。
根據宜蘭縣政府網站資料,林茂盛學歷為台灣科技大學營建所碩士、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並曾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科長;新北市政府採購處長、養護工程處長、工務局副局長;宜蘭縣政府秘書長,並從111年12月起擔任副縣長至今。
另一方面,宜蘭縣政府涉貪案,台灣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除宜蘭縣長林姿妙遭判合併執行12年6個月,包括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多名宜縣府官員等13人也遭判有罪,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認為林羿伶無公務人員身分,竟憑林姿妙擔任縣長權力,恣意對縣府一級主管下指令,介入縣府公務,公私不分,嚴重破壞體制,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
根據判決書,林姿妙等縣府官員以處理民間人士所有的羅東鎮公正路段1558地號土地,免徵新台幣112萬元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勲等提供羅東98地號土地(2018年為林姿妙選縣長時競選總部)繼續作為中國國民黨2020年總統選舉宜蘭競選總部使用,獲有免拆利益等達240萬元。
此外,林姿妙過去在農會帳戶有超過7000萬元異常金流,與個人收入不相當,涉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
中央社報導,法官認為,林姿妙母女與時任宜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對監督事務違背法令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根據判決書,林姿妙合併執行12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洗錢財物3250萬元沒收並追徵。
此外,時任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課員黃耀智違法核發不實農地農用證明書,使陳正勲獲有免繳納土增稅不法利益,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與5年10個月。
判決書指出,吳朝琴、縣府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時任縣府農業處長康立和、時任縣府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縣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等明知1558地號土地經列管未於期限內改善,羅東鎮公所核發農地農用證明有誤,竟共同決議請地主提供不實土方流向證明,以虛偽證明土地上填置土石已在所定改善期限內運出等方式,使陳正勲續予不課徵土增稅。
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吳朝琴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盧天龍判有期徒刑5年10個月、康立和判有期徒刑3年8個月、吳東原判有期徒刑3年8個月、龍非池判有期徒刑5年8個月。
此外,縣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長林志揚,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而時任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無罪。
至於林姿妙助理張桂綾犯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判有期徒刑1年;本案地主劉石純與陳正勲分別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3年8個月;協助提供不實土方流向證明的礦業公司負責人林錫欽,依偽造文書罪判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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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4-12-31 16:28 (林姿妙最新PO文)
首次發稿: 2024-12-31 15:04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經宜蘭地方法院近2年審理,已經在今天(12/31) 下午2時30分宣布一審結果。
國民黨籍的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取不正利益罪,今天被宜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6年。林姿妙另涉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遭判3年6個月。
此外林姿妙另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處2年6個月。
本案合併執行12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
中央社報導,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林姿妙將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縣長職務可望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
不過根據電子媒體直播畫面,林姿妙對現場採訪的記者們表示,她很痛心很委屈,覺得「司法被政治綁架」。她認為司法單位不看證據也不看事實,光是憑著一通完全不相干的電話就將她羅織入罪,她一定會上訴,直到法院還她清白為止。

林姿妙與縣府主管所涉弊案,宜蘭地方檢察署於民國111年8月23日共起訴15人,其中10人包含林姿妙為公務員,其他5人包含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及相關地主。
檢方調查,林姿妙與多名縣府官員被控以處理民間用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土地作為國民黨2020總統大選宜蘭競選總部使用,獲有免拆等不正利益達240萬元,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起訴。
此外,檢方查出林姿妙過去在農會帳戶有超過7000萬元的異常金流進出,與她個人收入不相當,涉洗錢防制法的特殊洗錢罪。
全案在今年10月23日辯論終結。林姿妙數度強調,這起案件根本就是政治追殺,自己是清白的;檢方在林姿妙涉貪部分,當庭請求法官從重量刑20年、褫奪公權5年;林姿妙在特殊洗錢罪部分,檢方向法官求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併科200萬元罰金,沒收不法所得。
林姿妙堅稱這起案件沒有證據卻被硬ㄠ,她一定要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