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網路新聞業者自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30)日說明半年來討論出的《網路新聞自律原則》初稿,雖非作為立法規範,但望未來在此基礎上,推動自律組織處理涉及網路新聞之申訴,包括違反事實查證原則等。
NCC指出,《網路新聞自律原則》初稿是今年委託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邀集網路新聞業者、公協會、公民團體、專家學者共42個單位或個人,辦理6場焦點團體訪談及1場綜合研討會的成果。
自律原則架構分為「總則」與「個別事件報導原則」。前者包括「建立內控」、「申訴管道與回應」、「保護兒少權益」、「維護新聞自由、尊重隱私及多元文化」、「貫徹事實查核」及「錯誤報導更正」等6大項。後者包括自殺、犯罪、人質、災難意外、疫情、國民法官等6大項。
NCC表示,有別於傳統廣電媒體,網路具有跨國、快速異動、高互動性,民主國家對於網路新聞均傾向由業者自律先行。希望未來在制定或修正法律時,先給予業者充分空間,鼓勵媒體自律。
業者對於維護新聞自由同時,應落實事實查核與尊重弱勢權益方面具有高度共識,然因實際案例類型多元複雜,強調自律之推動應著重於互相分享經驗,形塑自律共識的過程,而非單純要求業者遵守自律原則條文。
業者亦擔憂,目前各大網路平臺使用的推播演算法,可能不利於優質新聞內容獲取高流量,而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窘境,期待政府協助業者不因自律而喪失流量競爭力。
專家學者認為,政府不宜過度介入網路新聞內容產製,建議透過多方利害關係人討論,提供業者自律先行空間,有助依共識產出可執行的自律方案。政府並應提供業者自律誘因,協助業者爭取資源。民間團體則建議,政府除推動網路新聞業者自律外,亦應促成自律組織之成立。
NCC於2024年7月公開《網際網路傳播政策白皮書》初稿,揭示「保障言論自由」、「維護使用者權益」及「建立安全可信賴環境」等三大願景。《網路新聞自律原則》初稿便是由多方利害關係人會議共同討論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