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檢署自今年 8 月起展開搜索、約談行動,今天偵查終結,今天(12/26)召開記者會。北檢起訴柯文哲涉 4 罪、求處 28 年 6 月。
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北檢說明,在柯文哲等公務員與沈慶京共犯圖利部分,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台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他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 20%容積獎勵的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在台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
北檢指出,由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兩人在 2020 年 2月 20 日在台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的犯意聯絡。柯文哲也指示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等人,共同基於圖利的犯意聯絡,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 20% 容積獎勵的建造執照。
就柯文哲和沈慶京等行收賄部分,北檢提到,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 2018 年都市計畫刪除 120,284.39 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曾提起訴願,但卻遭內政部於同年 7 月 26 日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
在京華城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柯文哲違背職務以 2020 年 3 月 10 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的程序。
在 210 萬元賄賂部分,北檢指出,沈慶京見柯文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的犯意,交代朱亞虎等人尋找威京集團 7 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 7 名人頭各自匯款 30 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實為交付 210 萬元賄賂與柯文哲。
在 1500 萬元賄賂的部分,北檢指,沈慶京除了感謝柯文哲履行上述承諾,還告知 10 月 18日舉行的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文哲將是邀請名單中,唯一的政治人物。沈慶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 1,600 萬元現金,柯文哲分別在同年 10 月19 日至同年 11月 1 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慶京現金 1,500 萬元賄款,嗣以 EXCEL 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 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的行動硬碟中,記錄沈慶京交付上開賄款事實。
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北檢指,柯文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各 200 萬元,均予侵占入己,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 600 萬元。
北檢進一步說明,柯文哲等人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 1,724 萬 1,036 元,即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李文宗指示李文娟,以迂迴手段,由政治獻金共匯付 1,500 萬元、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名義匯款共124 萬 1,036 元,兩筆款項都匯給木可公司。還有投資邱復生的營利事業為由,匯款 100 萬元給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最後,柯文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 4,510 萬 5,754 元,總共侵占政治獻金高達 6,234 萬 6,790元。
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北檢表示,柯文哲、李文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 6 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將民眾對該基金會的捐款挪供柯文哲聘請 13 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其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自 2022 年 12 月至 2024 年 8 月期間,共支付 827 萬 1,095 元。
四、在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的部分
北檢指出,木可明知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查核報告交付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 9 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的正確性。
五、北檢量刑意見
北檢表示,審酌被告柯文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
北檢表示,對柯文哲所涉之案具體求處,第一、涉犯違背職務的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 15 年,併科罰金 5,000 萬元,褫奪公權 10 年;第二、涉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的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 5 年;第三、涉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 6 年;第四、涉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 2 年 6 月。
預計今天下午移送台北地院審理。
柯文哲自 8 月起身陷政治獻金案與京華城弊案,9 月 5 日遭北院法官裁定羈押禁見至今長達113天。羈押期間,北檢多次提訊柯文哲以釐清相關案情。其民眾黨黨主席一職請假中,一直到前幾天,他才透過律師具狀聲請解除禁止通信,將辭職聲明交給黨秘書釀周榆修,台北地院12月20日裁准,但民眾黨強調將會慰留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