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倫理委員會(House of Represetative’s Ethics Committee)於23日釋出的報告指出,美國前眾議員蓋茨(Matt Gaetz)遭查出,在性交易與購買毒品上花費了上萬美金,還違反了阻礙眾議院程序在內,一系列的眾議院規定。
據路透社報導,報告發現蓋茨付給了12名女性9萬美元,其中大半很有可能是為購買毒品或性行為,此外,有「可觀的證據」指出,蓋茨擔任眾議員時,很有可能與一位17歲的女性發生性行為。蓋茨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在被美國準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提名為司法部長後迅速卸任眾議員,事後參議院中通過機會日漸渺茫時,決定退出。
蓋茨在報告釋出前,試圖透過法院阻止其公開,主張卸任後倫理委員會,對自己就失去管轄權,但仍失敗。倫理委員會最終決定逕行發布報告,蓋茨的律師事後也承認,事到如今繼續打官司已毫無意義。倫理報告結論寫道:「委員會判定,有可觀的證據指出眾議員蓋茨,違反眾議院規章和諸多行為準則,包含禁止嫖妓、法定強姦罪(statutory rape)、不合法藥物使用、不被允與的禮物、特殊人情與特權和阻止議會程序等。」
法定強姦罪
倫理報告寫道,倫理委員會發現蓋茨有將女性帶過州界來進行性交易,但無證據指出跨越州界的女性當時未成年,或者是蓋茨違反了聯邦性販運法(sex trafficking)。不過一名稱為「受害者 A」的人告訴委員會,自己2017年在一個派對中,兩度與蓋茨發生性行為,而且當時未成年。事後蓋茨提供的400美元現金,被受害者 A 理解為性交易的報酬。受害者 A 當時,才剛讀完高中二年級,不過作證時稱沒有告訴蓋茨自己的年齡,蓋茨也沒有詢問。
倫理委員會並無收到任何證據,指向蓋茨當時知悉,與他發生性行為的女性未成年。報告結論稱,蓋茨與受害者 A 發生的關係,有可能違反了佛羅里達州的法定強姦罪,因蓋茨當時為35歲的成年人。報告寫道,蓋茨在手書證詞中,否認有未滿18歲的女性發生性行為,不過沒有直接對受害者 A 的指控回應。路透社無法及時聯絡蓋茨,來取得評論。
在報告發布前,蓋茨在曾為推特的社群媒體 X 寫到,自己有時會寄錢給交往的女性。他在貼文中表示:「我早年狂歡、勾引女性、抽菸和喝酒的次數,比合理享樂的範疇還多,說起來令人汗顏,不過這絕非不法行徑。」
決議
倫理報告最後釋出的決定,在委員會內也有異音。共和黨籍眾議院倫理委員會主席葛斯特(Michael Guest)在反對聲明中寫道,對報告的內容無異議,但釋出前任議員報告的行徑,違反了議院行之有年的規定。蓋茨曾因涉及性販運的疑慮,遭聯邦調查局(FBI)調查3年,不過事後未對其提出訴訟。蓋茨2023年曾領導,罷黜共和黨籍前眾議院議長麥卡錫(Kevin McCarthy)的投票,是有史以來眾議院議長首次遭罷黜,麥卡錫才上任9個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