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環保,自2025年1月1日起,旅宿業不得提供小容量盥洗及保養用品,也不得主動提供個人衛生用品,若違反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根據環境部「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其他住宿業,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包括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等,也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如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
不過,SPA、游泳池等附屬設備、服務設施、客房以外的經營設施,則不在上述管制範圍內。
環境部估算,1年可減少4.6億個以上的小瓶裝旅宿用品用量,減少重量約2100公噸,相當於1年可減碳約2500公噸;小瓶容器更換為大瓶容器,整體塑膠使用量約減少30%。
此外,根據中央社,環境部明年起有2大獎勵補助措施,觀光旅館業或環保標章旅館減少塑膠瓶裝水,若減塑房數達50%(且於官網揭露並提供優惠),可向地方環保單位申請補助,每案3萬元(各縣市上限5案);另外也會補助建立區域型玻璃瓶裝水重複填充系統,針對系統業者每案上限500萬元(上限5案),可向環境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