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於19日指出,以色列在加薩內透過拒絕提供乾淨的水,殺戮數千名巴勒斯坦人的行徑,已構成種族滅絕罪與違反人道罪中的殲滅罪(extermination)。
據路透社報導,人權觀察在報告中寫道:「這一政策的實施,是以色列在加薩大規模屠戮巴勒斯坦人政策的一部分,意味著以色列當局已經犯下違反人道罪中的殲滅罪,而此行徑仍在進行中。這一個政策,還構成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Genocide Convention)中種族殲滅的行徑。」
以色列不斷地拒絕種族滅絕的指控,稱自己尊重國際法,而且在以色列封鎖加薩十數年,巴勒斯坦武裝抵抗組織哈瑪斯(Hamas)於2023年10月7日反攻,突破以軍防線攻入南方村莊後,有自衛的權利。以色列外交部在曾為推特的社群平台 X 上發布聲明中寫道:「事實是人權觀察謊言的完全相反。」聲明指出:「自從戰爭開始後,即使面臨恐怖組織哈瑪斯不斷地攻擊,以色列仍持續地促成水與人道物資的流入。」
人權觀察報告將拒絕提供巴勒斯坦人水,形容為種族滅絕的同時,也指出證明以色列官員犯下種族滅絕,必須建立他們的意圖。因此,報告便引述人權報告認為,是以色列高官「希望摧毀巴勒斯坦人」的言論。人權觀察中東地區主管法奇(Lama Fakih)在記者會稱:「我們發現,以色列政府透過拒絕提供巴勒斯坦人求生所需的水,來刻意殺害他們。」以色列回應時主張,有確保自來水設施仍持續運作。它稱國際夥伴透過以色列掌控的關口將水輸入加薩,以色列至今也促成120萬噸的人道物資進入。

人權觀察是最近一個月內,第二個用種族滅絕,來形容以色列在加薩內行徑的國際人權組織,首位如此的是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ational)。兩篇報告發布前,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對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與以色列前國防部長葛朗特(Yoav Gallant)發出逮捕令,控訴他們犯下戰爭罪與違反人道罪,兩人都否認指控。
1948年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Genocide Convention),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納粹針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後制定,它將種族滅絕定義為「意圖全體或部分摧毀一個國家、民族、種族或宗教團體的行徑」。人權觀察184頁的報告指出,以色列政府關閉輸往加薩的自來水管線、切斷電力供應與限制油料供給,意味著加薩內自來水設施與公衛設施將無法運作。人權觀察表示,巴勒斯坦人在此影響下,在加薩內許多地區每天只有數公升的水可供使用,遠低於每日生存所需的15公升。
最新一輪的以巴衝突,在以色列封鎖加薩十數年後,哈瑪斯於2023年10月7日突破以色列包圍攻入以色列南方市鎮開打。據以色列統計,哈瑪斯殺死軍民1,200人擄250人回加薩。以色列對加薩的攻勢造成超過45,000人死亡,加薩內建築物過半受損或摧毀,以色列對當地人道物資輸送的鉗制,在當地造成人道災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