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舊金山的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定,愛達荷州(Idaho)可以部分實施在未取得父母或監護人同意下,帶未成年人跨州取得墮胎服務的禁令,不過撤除了說服未成年人取得墮胎服務的禁令。
據路透社報導,愛達荷州禁止幾乎一切型式的墮胎,它在2023年通過在父母或監護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說服、藏匿或運輸」一名未成年女子到另一州尋求墮胎服務的禁令,違反者可處2至5年的刑期。禁令的例外,是為了拯救母親的性命,或者是已向警方通報的強暴或近親通姦案例。愛達荷州與華盛頓州、蒙大拿州和奧勒岡州接壤,它們都有較寬鬆的墮胎相關法規。
性犯罪受害者權益倡議人士兼律師松本(Lourdes Matsumoto),與其他兩個支持墮胎權益的團體,在禁令通過後立即對愛達荷州提告。他們主張,禁令侵犯了他們在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First Amendment)下保障的言論自由,禁令還以訴訟來防止他們,為尋求墮胎服務的未成年人提供諮商。
代表多數意見的上訴法官瑪卡恩(M. Margaret McKeown)寫道,藏匿與運輸不在言論自由的範疇內,所以部分撤除下層法官裁定,禁令全面暫停實施。瑪卡恩稱,說服的確是在憲法第一條修正案下保障言論自由的範疇內,從鼓勵、諮商和提供情緒支持,到教育未成年人可以取得的醫療服務與生育保健和公開地倡議墮胎服務與易得性,都受言論自由保護。
瑪卡恩指出,如果言論與一個犯罪行為相關,就可以被限制,不過愛達荷州居民到墮胎合法的州尋求服務並無觸法。她稱:「愛達荷州警察執法的權利,並沒有覆蓋到在愛達荷州外合法取得的墮胎服務。」
訴訟雙方都宣稱,此判決為自己的勝利。愛達荷州檢察長拉布拉多(Raul Labrador)在聲明中寫道,此次判決是一個重大的勝利,稱在保護愛達荷州內生命一事,將永不停歇。原告律師駭普特(Wendy Heipt)在聲明中主張:「此次訴訟是原告取得的一個重大勝利,愛達荷州居民此後不必顧忌,和未成年人討論墮胎保健相關事宜。
瑪卡恩與上訴法官歐文斯(John Owens),都是由民主黨總統指派,他們兩人為判決的多數方。由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指派的上訴法官貝亞(Carlos Bea),則是持反對意見。貝亞稱,對禁令提出的訴訟應該被駁回,因為原告對拉布拉多,而不是執行禁令的當地執法人員提起訴訟。
在美國最高法院,於2022年推翻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這保障美國女性墮胎權益的歷史性判決後,超過20個由共和黨掌控的州,要不是直接禁止墮胎不然就是對墮胎祭出更嚴峻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