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24-11-01 19:16 (延長羈押之理由)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聲請延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有滅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定自11月5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媒體記者在法官裁定後詢問柯文哲辯護律師是否提起抗告,但律師並未回應。
另外,有10餘名柯文哲支持者在北檢附近高舉「放人」、「押人取供」等標語,並呼喊口號。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派出數十名警力在場戒備。
北檢認為,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等,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事實,而重要關係人許芷瑜當時仍滯留境外,且仍有柯文哲於市長時期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
檢察官考量柯文哲雖已卸任,仍具一定實質影響力,也足證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如果沒延押,可能升高使案情隱晦不明危險,難以有效追訴。
北院裁定指出,被告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另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作為予以釐清。
北院表示,有事實足認柯文哲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所犯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且非以羈押方式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之執行,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之動態平衡,且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
北院指出,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之請求,並無不合,應予准許,裁定柯文哲的羈押期間自民國113年11月5日起延長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可抗告。
更新時間: 2024-11-01 16:44
首次發稿: 2024-11-01 14:17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京華城案,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長羈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北院今(11月1日) 上午9時30分開延押庭,中午結束,法官預計下午4時30分諭知裁定。
根據最新消息,柯文哲延押庭結果在剛剛揭曉,北院裁定柯文哲自11月5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同時禁止接見、通信。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犯貪污收賄、圖利等罪,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召開延押庭,法官下午裁定柯文哲延長羈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今年9月5日聲請羈押禁見柯文哲獲准,由於羈押期限將至,檢察官10月25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柯文哲。北院原訂10月31日召開延押庭,由於颱風「康芮」來襲北市停班停課,順延至今天上午開庭。
中央社稍早引述北檢說,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等,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事實,而重要關係人許芷瑜仍滯留境外,且仍有柯文哲於市長時期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
檢察官考量柯文哲雖已卸任,仍具一定實質影響力,也足證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如果沒延押,可能升高使案情隱晦不明危險,難以有效追訴。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聲請延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地方法院10月29日審酌沈慶京涉行賄罪嫌重大,有串供事實等,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可抗告。
北檢另聲請延押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地方法院29日審酌彭振聲涉貪污圖利等罪嫌重大,有串證之虞等,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可抗告。
此外北檢認定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有勾串之虞,聲請延押。台北地院10月28日裁定應曉薇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