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30)日召開電價審議委員會,決議民生住宅電價凍漲,產業電價調漲12.5%,但針對用電或產值衰退的產業,採凍漲或減半調漲,新電價將在10月16日上路。
經濟部說明,這次調價有兩大原則,ㄧ為照顧民生及穩定物價,二為兼顧產業競爭力,審議會在充分討論下,決議民生用電不調整。產業用電部分,則落實使用者付費,並維持產業國際競爭力,調整產業電價12.5%
不過考量民生內需產業與國內物價關係密切,如食品(含加工及零售)、攤販集中市場、量販店、超商及超市等,決議民生內需產業不調整,產業以用電衰退5%以上且產值/銷售額衰退15%以上者凍漲。
若用電衰退5%以上且產值(或營業額)衰退未達15%者,及用電衰退未達5%且產值(或營業額)衰退15%以上者,減半調幅為7%,目前產業電價為每度3.81元,調漲後產業均價為4.29元。
經濟部表示,依照審議會共識決,調整後電價將從夏月電價結束後(10月16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