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國立科大王姓、唐姓教授涉收受賄賂,助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及學位考試,橋檢依違背職務收賄、利用權勢性交及交付賄賂等罪嫌,起訴王、唐及碩博士學生等8人。
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今天(16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王姓、唐姓教授分別擔任高雄某科大1名博士生及5名碩專生的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會委員,雙方達成合議並分別自民國108年及112、113年間交付、收取博士生新台幣32萬多元、碩專生10萬元後,由王、唐2人各自找寫手替學生撰寫學位考試論文,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分別取得博碩士學位。
中央社報導,檢方另外查出,唐姓教授在104年間擔任某名博士班研究生論文指導教授時,利用權勢對受自己監督的女學生做出性交及猥褻行為。
全案經檢警執行搜索並傳喚王姓、唐姓教授及6名學生到案訊問,過濾相關金流等事證及勾稽被告與證人供述後,檢方9日偵查終結,依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嫌、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起訴王姓、唐姓教授,另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嫌起訴唐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至於6名碩博士生則被依交付賄賂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