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1日晚間8時,針對深陷京華城弊案的台灣民眾黨黨主席暨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涉貪案,召開羈押庭,檢辯攻防數小時,2日凌晨3時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羈押禁見。
此案緣於柯市府任內批准京華城開發案,容積率暴增至840%,引發護航質疑。台北地檢署追查發現不明金流,指控柯彭二人涉《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證之虞,依法聲請羈押禁見。
根據中央社,台北地院稱檢方舉證難以認定柯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無保請回。北檢將提抗告。
北院表示,依監察院糾正案文,京華城案外加20%的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情形: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
北院指,關鍵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圖利京華城,是否明知20%容積獎勵違法。北院認為,柯並非都委會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柯主張信賴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尚非無據。
北院說明,依目前卷證資料及檢察官所提事證,柯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的程度。
彭振聲部分,雖否認犯行,但北院依卷內事證,認定他涉犯貪犯嫌重大,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釐清。
北院表示,彭振聲時任都委會會議主席及京華城案專案管理人,為本案上層及關鍵角色,且本案共犯、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疑畏罪潛逃中
,據此認為彭與本案共犯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的動機與可能。基於京華城案涉及利益及賄賂金額龐大,考量本案蒐證不易,裁定彭振聲自9月2日起羈押2個月,禁止接見通信。回顧事件簿:柯文哲8月30日住家遭搜索後以被告身分被約談;8月31日因拒絕夜間偵訊遭當庭逮捕;柯聲請提審遭駁回,返回北檢接受偵訊;9月1日上午召開閱卷庭,晚間羈押庭,先就柯文哲部分開庭,再訊問彭振聲;9月2日作出裁定,柯請回,彭聲押。
柯文哲凌晨在臉書發文,控訴檢方編故事,兩天以來「極盡壓迫跟凌虐。」針對京華城840%容積率,柯稱毫不知情。他提到,當年送公開展覽,再轉都市計畫委員會後,完全沒有過問,因「作為市長不應過問干預個案。」柯表示,這次辛苦的是法官,「他扛住了最後的壓力。」
屋漏偏逢連夜雨,外傳柯市府任內的第一果菜及萬大魚類批發市場改建案,恐是下個未爆彈。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簡舒培1日在臉書發文,指柯市府涉嫌以「減項發包」圖利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而威京集團,就是京華城案開發商。
從政治獻金亂帳至地產開發弊案,以清廉為號召的民眾黨聲望,已受重挫。日經亞洲引述經濟學人智庫(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分析師Nick Marro認為,民眾黨恐怕得努力強化「第三勢力」形象,在立法院與國民黨適度切割,而非亦步亦趨,方能贏回民眾信任。
不過,台大政治學者Lev Nachman並不認為民眾黨將從此一蹶不振。他表示,台灣政黨素來能熬過貪汙危機,小黨也不例外。未來幾年如何因應是關鍵, 現在稱2028選戰已出局,言之過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