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指控在台南市政府任職期間接受性招待,因查無不法而簽結,但南檢重啟偵查,今天(8/15)偵結起訴,請求從重量刑。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今天說,廉政會27日將召開例行會議,屆時將討論處理陳宗彥案。
南檢重啟偵查,查出陳宗彥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2次,犯後態度不佳,今天偵結起訴,請求從重量刑。陳宗彥則表示,將到法院努力證明自己的清白。
邱駿彥今天受訪表示,性招待也是跟貪污有關,是廉政會應該處理的範疇,廉政會27日將召開例行會議,屆時會討論如何處理陳宗彥等案;他說,當天還有其他地方議員、鄉鎮市長等案要一併討論。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尊重檢調對案件調查,司法應當獨立公正運作。
台南地檢署民國102年間偵辦王姓男子涉嫌妨害風化案,另發現業者涉嫌行賄,時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民政局長的陳宗彥也涉入,南檢103年4月14日簽分他字案偵辦。不過,檢察官偵查後,認定業者所涉貪污案件查無具體不法事證,104年8月31日簽結,南檢去年2月否認包庇,但因又有人告發,南檢事隔8年重啟偵查,經過1年6個月偵辦,今天偵結起訴陳宗彥。
根據中央社,南檢調查,陳宗彥於101年、102年間,因連姓、王姓等酒店業者關說台南市警職人員平調案及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接受對方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提供性招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
南檢比對監察院資料、民眾告發及監聽內容,確認陳宗彥和「小芸」、「愛佳」、「愛玲」等3名女子發生16次性行為,其中10次是性交易,每次代價新台幣1萬2000元,2次是性招待,4次狀況不明。
南檢也查證這3名女子身分,但因「小芸」、「愛佳」、「愛玲」是花名,非真實姓名,且距離案發時間已有10多年,女子去向不明,最終無法確定女子真正身分。
南檢認定陳宗彥受領國家俸祿,卻未潔身自愛,未和酒店業者保持距離,貪圖性招待而收受不正利益,有害公務員廉潔自持要求,玷污、褻瀆公務執行的純正,敗壞官箴,嚴重破壞國家公務員清廉形象,且自始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未自動繳交犯罪不法所得,建請台南地方法院從重量刑,依法宣告褫奪公權。
吳思瑤8/15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輿情回應記者會,對媒體詢問時表示,尊重檢調對案件的調查,檢調對任何案件基於事實及調查過程所作出的認定與建議,後續法院宣判結果,民進黨團都尊重,個案沒有人應該下指導棋,司法應當獨立公正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