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人性難以克服誘惑使然,曾經在台灣執政過的中國國民黨與民進黨,其實都不乏出現違法犯紀、貪污瀆職的從政黨員:差別在於人數、比例的多寡,以及危機處理方式是明快地壯士斷腕或怠惰地縱容包庇。
至於尚未有執政經驗的民眾黨,才嚐到一點點權力的滋味,已經忍不住跟財團建立緊密關係,對靠攏的黑道也來者不拒,看來應該也很難跳脫「絕對權力,絕對腐化」的政治鐵律。
其實,為了防範「絕對權力,絕對腐化」的無限惡化,民主政治早已建構有相對應的「制衡」機制。很不幸的,眼前的台灣新國會,在藍白立委沆瀣一氣的「改革」下,卻出現權力增生膨脹、制衡削弱限縮的逆流!
(一) 新國會將「立法院『得』於每年集會時,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修改為「總統『應』於立法院每年集會時做國情報告,並接受立委提問、即問即答。」得改為應,是權力的膨脹;提問+即問即答,是權力的增生!
(二)新國會主張的「聽證權」和「調查權」,是在現有的檢調司法系統上疊床架屋,是權力的增生!
(三)口口聲聲「國會改革」的藍白立委,對不分區立委不得罷免,成為有權無責、無法制衡的憲政怪獸,似乎既陶醉又嚮往;於是乎,連曾有「大量抄寫,死人連署」前科的中國國民黨,都敢恬不知恥提案(已逕付二讀)「罷免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杜絕大量抄寫,死人連署」。藉提高罷免的難度門檻、讓罷免權形同虛設,相對削弱制衡力量的展現,心態一覽無遺。
(四)新國會將「藐視國會」入罪,卻拒絕定義界說何謂「藐視」,甚至於連何謂「反質詢」都說不出個所以然。以「藐視國會」當阻擋行政官員辯駁與輿論選民質疑制衡的護身符,昭然若揭。
(五)民進黨提的「立委赴中納管案」,應該是所有立委一體適用,卻在藍白立委聯手封殺下,遭退回程序委員會。立委可以與聞國家機密,有議決宣戰案、條約案的職權,除非奉總統之命令或託付,到邦交國或友台的美、日參訪的相關行程可能需要保密,否則,去哪國(尤其是對台灣有領土、主權野心的中國)?見了哪些政治人物?談啥事?事先不必報備、事後不必報告?難道說:立委有出賣國家的特權?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