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所提出的兩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並修正部分條文》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草案》覆議案,立法院昨日(6/21)投票表決,並以62票比51票的票數通過維持原決議,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簡稱公督盟)表示,支持在國會職權爭議修法公告後,提出釋憲案,讓憲政問題可交由「憲法法庭」來做判決補正。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面對「國會改革」的拼裝車立法即將上路,仍引起不少民眾和專家學者的擔憂。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只要有四分之一以上立委認為法律案有違憲的疑慮,就可以提出憲法審查,由憲法法庭判決有無違憲。
張宏林認為,在一個穩健的民主國家,憲法法庭的大法官扮演守護人民基本權利、守護民主的最後一道防線,不應遭到惡意抹黑,特別是當前面對朝野嚴重對立下,更需要由獨立的第三方來捍衛人民的權益。因此,他們支持提出釋憲案,讓爭議法案透過憲政制度解決。此外,應針對有可能侵害一般民眾權益的條文申請暫時處分凍結,依規定只要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大法官參與評議且過半數同意,即可裁定暫時處分,期限最長可達六個月,避免造成當事人難以彌補的痛苦與壓力。
國會審議法案有一套嚴謹的議事規則,避免立院變成脫韁野馬。從過去十幾年的五院滿意度比較,可以發現立法院幾乎年年敬陪末座,民眾對於代議士的不信任,顯然跟當前國會自律機制的不足有很大的關聯,這次「國會改革」被民眾、專家學者所詬病的一點,就是在擴張權力的同時,並未加強國會自律。
張宏林強烈呼籲立法院各黨團,應將「強化國會自律」列為首要國會改革目標,盡速盤整《立法委員行為法》和「陽光四法」修法,建構立法院完整的政治防腐機制,才能讓立院重獲人民信任,讓失格立委受到人民充分檢視。畢竟,真正的民主是從選後才開始,目前仍然有許多高度爭議的法案在立院待審。
作為進步公民,公督盟應該鼓勵良好的質詢品質,並且抓出胡言亂語的傲慢立委,阻止高度爭議性法案被強行通關;號召全民加入國會監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