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OHCHR)於19日表示,以色列軍方不斷違反國際法,交戰時未能區分平民與武裝分子,聯合國調查委員會負責人在另一會議上,指控以色列犯下滅絕罪(extermination)。
據路透社報導,在聯合國對六起以色列攻擊行動報告中,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認為,以色列有系統地違反,武裝衝突法的區分原則(distinction)、比例原則(proportionality)與預防原則(precautions)。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克(Volker Turk)指出,國際法要求參戰國打仗時使用正確的方式(means)與方法(methods),來避免或者至少要最小化平民遭受的傷害,這一些根本規範在以色列轟炸行動中卻總是未能遵守。以色列聯合國代表團聲稱,聯合國報告在事實、法理與方法上都有誤,理由是因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對事實只有片面理解,任何試圖作出的法律結論,都會因此出現偏差。
在另一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Human Rights Council)的會議上,聯合國調查委員會負責人皮萊(Navi Pillay)聲稱,在以巴衝突中侵犯人權的人,必須為他們的罪行負責。她重申上週公布的報告,指以色列與哈瑪斯犯下了戰爭罪,但強調只有以色列侵犯國際法中最嚴重的罪責「違反人道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光是巴勒斯坦平民遭殺害的規模,就已構成滅絕罪。
皮萊先前任職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與南非法官,她認為加薩走廊內大規模的基礎建設與平民生命財產的破壞,是以色列蓄意造成最大傷害策略下,不可避免的結果。皮萊還譴責以色列在加薩作戰的方法,她認為在人口稠密處使用重型武器,分明是蓄意且直接對平民發動攻擊。
通常不願配合聯合國調查的以色列,選擇以人質的母親來為它發聲,指責報告未能提供2023年10月7日被擄獲人質足夠的關注。23歲人質 Romi Gonen 的母親 Meirav Gonen 哭訴,人質需要所有人的幫助,每一個人都可以為他們做得更好。
根據加薩當地醫療機構,以色列地面與空中的軍事行動,至今已經造成37,400人喪命。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的報告,主要是針對發生在10月7日至12月2日的6起事件上。聯合國在這一些事件中,可以判定以色列使用的武器,還有攻擊的方式與方法。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發言人夏姆達薩尼(Ravina Shamdasani)認為,現在最要緊的是,儘速將報告公諸於世,尤其是部分攻擊事件在8個月後,仍無可信又透明的調查。在前者缺乏的情況下,國際社會應當對此問題採取行動。
聯合國調查委員會成員 Chris Sidoti 告訴記者,他們正在與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分享這些發現,他指「以色列是世界上違法舉止最猖獗的軍隊」。他補充,此一調查是為了解哈瑪斯手中人質,以及數千名被以色列囚禁在監獄的巴勒斯坦人待遇,卻屢屢受到以色列阻撓。他聲稱,以色列不但沒有協助調查,還只會行阻撓之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