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的弱勢第一大黨中國國民黨,夥同民眾黨八席立委,頃刻意拋出「藐視國會罪」等擴權法案,以彰顯「國會新氣象」。藍白立委們磨刀霍霍,想對膽敢跟自己唇槍舌劍的行政官僚或對立委提出「指正」、「質疑」的媒體、人民團體、法人或個人安上「藐視國會罪」,吾人的評語是:「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因為,身為全國最高立法機關的國會,要國人不藐視,很簡單,底線是:所有立委都需善盡職責,且以身作則守法。
回想「萬年老表」台灣政壇叱吒風雲的年代,豈「荒腔走板」四字可以了得?平常議事會場小貓三兩隻粧點門面,表決時「投票部隊」才坐輪椅、吊點滴傾巢而出,趕赴會場維繫「法統」;荒謬場景固然讓人不忍卒睹,可好歹人還有個過場。
等到1987年4月28日,山東大娘楊寶琳立委,替未出席的一堆「同志」代簽到、代投票被民進黨的朱高正人贓俱獲時,蹦出的那一句「以前可以,現在為什麼不行?」,立法者自己長期視法規如無物的醜行,才總算赤裸裸展現國人面前,也由而凸顯「萬年老表」退場的必要性與正當性。
遺憾的是:不必改選、沒有選票壓力的老賊走了,換上選民一票票選出來的立委,好像也沒能走出「說立委則藐之」的窠臼!
善盡職責部分:立委的最重要職責就是參加院會(審預算、修舊法、立新法、質詢行政官員)。像現在,開議期間,立委仍把跑紅白帖看得比國會開會投票還重要者有之,趕場上政論節目作秀以增加知名度者有之,動不動跑到中國交流(交心?)者有之。至於自鳴清高,表決時一再拒絕投票表態的民眾黨,功能跟以前老表時代所謂的花瓶黨(擺在廁所裡的花瓶),有何兩樣?國會一堆不務正業、有虧職守的立委,不讓人藐視也難!
以身作則部分:4月12日的立法院表決大戰,中國國民黨立委盧縣一人明明在中國,卻出現其投票紀錄(很關鍵的是,有該幽靈票,表決結果是47平手,無那一票是46對47);4月30日的立法院表決大戰,換成4月19日才投錯票的民進黨資深立委吳秉叡,表決前離開會場「跑行程」卻有投票紀錄(很白痴的是,此幽靈票對58比48的表決結果毫無影響)。朝野立委「以身作則」,示範立法者如何玩法,輪流玩不在場的隔空投票把戲,無異昭告國人:充斥目無法紀立委的國會,不讓人藐視也難!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