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遭爆攜帶私酒回台,要求免查驗,對此涉外人員駁斥,顯然是 520 就職前的認知作戰操弄,而財政部也說明,依法課稅,並無特權。
民眾在社媒爆料,蕭美琴透過外交部,要求關務署免查驗相關私酒。外交部 21 日表示,媒體及網站稱有在暗網兜售之相關文件一事,文件來源可疑,涉及境外變造、偽造與操弄認知作戰惡意,將進行調查。
財政部 21 日亦發布新聞稿回應,依據現行法規,輸入供自用的酒類,數量未超過 5 公升者,免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另進口酒類查驗管理辦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進口酒類經該部審核符合關稅法第 49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3 款規定,免予查驗。
財政部指出,前駐美國蕭大使美琴奉調返國申請自用酒品通關,依《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規定辦理。本案不需要取具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並免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與其他一般外交人員返國任職程序相同。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依《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第 3 條第 1 款規定,酒類超過 1 公升部分,尚無免徵關稅的適用。經基隆關查證,目前尚無以前駐美國蕭大使美琴為進口人報運進口的案件。未來如申報進口,酒類除 1 公升免稅外,超過部分均應依法課稅(含關稅、營業稅及菸酒稅)。
中央社引述涉外人士說法,此案正如政府料想,是 520 總統就職儀式前的一波認知作戰。網路文件先在岸暗網兜售,再匿名在網路論壇張貼,並與私菸案作連結,意欲影射濫用特權。
涉外人士指,自用物品通關皆按規定申報,並無走私情事,這顯然是有心人士帶風向的手法,意圖抹黑、詆毀駐外人員。
針對蕭美琴疑攜 23 支酒品回台,外交部還函請財政部協助,新頭殼引述行政院長陳建仁說法指出,駐外人員回國攜帶之物品皆按財政部規定行事,且行之有年,如此指控對當事人並不公平,且相關訊息來源並不正確,應當心錯假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