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23條(Article)於本月23日開始實施,有意進一步打擊言論自由,美國新聞媒體-自由亞洲電台(RFA)考量到員工安全,宣布關閉香港辦事處。
自2020年「香港國安法」通過以來,香港新聞自由遭到破壞,紐約時報等國際媒體紛紛撤出香港,就連香港本土親民主派媒體「蘋果日報」都遭到警方搜查,隨後高層遭拘捕、公司資產遭凍結,最後在短短幾天內倒閉。
而自由亞洲電台,為一間由美國國際媒體署資助的私營非營利新聞機構,使命是對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有限的亞洲國家,提供不經審查的報導。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曾指,自由亞洲電台為國外勢力,誤導民眾。
基於基本法第23條實施,自由亞洲電台台長方貝(Bay Fang)表示,他們將不再在香港雇用員工,但保留在香港的官方媒體註冊,也向觀眾保證,他們的節目及內容將持續進行。原來的工作人員,將被轉移至台灣、美國等地。
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民主黨籍首席議員米克斯(Gregory Meeks)表示,基本法第23條進一步打壓了香港的基本自由,對言論自由的打擊力度明顯提升,損害媒體自由、剝奪公眾獲取有關香港的真實信息的管道。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hony Blinken)29日也對基本法第23條批評,該法案以廣泛且模糊的定義,不僅用來消除香港內部的異議,境外也適用,為中國跨國壓迫行動的一部分,呼籲恢復港人的權利與自由。
基本法23條於23日刊憲並生效,內容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根據中央社,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楊建興指出,「煽動意圖」範圍廣泛,政治時事評論都可能觸及煽動,這將使記者承受的實際風險及心理壓力更大,「煽動意圖」罪刑期從最高2年增至最高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