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7 14:30更新死者資訊和就醫人數
2024-03-27 12:20更新2死
「寶林茶室信義A13」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擴大,除了22日用餐的呂姓死者,今(27)日又再新增1死。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今天對媒體證實,再添1名死者,今天上午情況惡化、搶救不治,已通報台北市政府。台北市衛生局已經勒令餐廳停業,衛福部視為重大食安事件。台北地檢署凌晨則已前往案發餐廳查扣相關證據。
「寶林茶室信義A13」疑爆出食物中毒1死 台北衛生局揪2缺失
北市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指出,「民眾2人於3月22日中午至信義區A13某素食餐廳用餐後,陸續發生噁心、腹痛、腹瀉等症狀,並至醫院診所就醫;另台北市衛生局26日傍晚陸續在接獲北醫、新光及三軍總醫院通報民眾3人,分別於3月19日及3月22日至相同餐廳用餐後,亦發生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
北市衛生局表示,呂姓男子和女性同事於22日中午到該店吃了炒粿條及香蘭葉茶後,陸續發生噁心、腹痛及腹瀉等症狀並至醫院或診所就醫,其中呂姓男子有心悸至休克之情形,轉院後因急性腎衰竭死亡;女性同事則至診所就醫,症狀輕微。
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立即命業者所有分店(寶林咖啡館微風北車店、寶林咖啡館饒河店、寶林茶室信義A13)暫停作業、停止供應餐點,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2項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移請檢調偵辦。
衛福部已視為重大食安事件,北市衛生局接獲通報隨即於同(24)日前往案內餐廳進行衛生稽查,同步啟動疑似食品中毒調查。初步稽查發現餐廳查有未提具員工健檢資料、碟盤疑似有蟑螂排泄物、刀具夾放於流理台等3項衛生缺失,已命業者於113年3月27日前限期改善,屆期複查如不合格將處6萬元以上罰鍰。
另醫院及衛生局亦已採集病患及餐廳環境檢體、工作人員手部檢體,要判定是否為一起食品中毒案件,須待醫院採集之人體檢體及衛生局採集之環境及手部檢體結果出爐(時間約2週),進行綜合研判,如屬食品中毒案件將依法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屬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移請檢調偵辦。
截至今日下午2時為止,總計接獲8人通報就醫,出現噁心、嘔吐、腹脹、腹痛、腹瀉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狀(由新北市衛生局、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新光醫院、三軍總醫院及臺北馬偕醫院通報),多數人均有食用炒粿條,其中2人死亡(39歲男性、67歲男性)。
據新北市衛生局說明,這兩名死者均住在新北市三重,分別於19日和22日前往該餐廳食用過炒粿條。

由於衛福部將視為重大食安事件,食藥署表示,26日晚間啟動聯合調查,會同疾管署、北市政府衛生局與毒理專家赴現場了解食材原料與製程等可能導致中毒之相關環節,現場抽驗高麗菜、豆芽菜、粿條、鴻喜菇、香蘭葉及醬油等食材進行相關檢驗,食藥署將持續與地方政府衛生單位、疾管署共同調查及諮詢專家建議,並於完成檢驗調查後迅速向民眾說明。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已派民生專組檢察官陳昭蓉指揮偵辦,並於今(27)日凌晨0時許到寶林茶室進行蒐證,查扣相關證據,後續將儘速進行相關調查,以釐清可能涉及之不法情事;新北市地檢署也表示,不排除朝向刑案偵辦。
衛生局表示,食品中毒定義「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1件食品中毒案件。若為肉毒桿菌毒素引起或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倘患者僅一人,亦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如經醫療院所反映有關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時,衛生局均立即啟動就食因、症狀、潛伏期等配合人、事、時、地、物等因素調查及判定是否為疑似食品中毒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