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搶救台灣出生率低的窘境,民間團體倡議推動育嬰假彈性化,以營造友善的育兒職場,勞動部今(13)日透露,正研擬執行小規模試辦計畫,請有意願公、私部門參與,讓勞工以5天或7天請育嬰留停,預計年底前試辦,後續將觀察執行成效。
長工時、上下班趕接送、小孩生病沒人顧、無法長時間的陪伴孩子是許多無後援、雙薪家庭的苦,也是許多夫妻不敢生孩子的關鍵之一。
依照現行的育嬰留停薪,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而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但受僱者若有少於六個月需求者,最短可以一個月提出申請,並以兩次為限。育嬰留停津貼只發六個月。
因此民間團體多年來疾呼應有彈性育嬰留停制度,開放讓育嬰假以日、小時為單位請領,並延長至小孩八歲前都可以請,讓家長可以兼顧工作跟育兒。
綜合媒體報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表示,勞動部正研擬執行小規模試辦計畫是在不修法的情況下執行,鼓勵公、私部門有意願的雇主跟勞工參與,看彈性育嬰留停制度在公、私部門的執行狀況。
黃維琛說,試辦計畫會在現行育嬰留停制度下執行,包含勞工可在子女3歲前請領最多2年的育嬰留停、育嬰留停津貼最高發給6個月等。
黃維琛表示,小規模試辦將以最低5天或7天為最小請領彈性,但如果事業單位願意提供1天的請假單位也行,以小時為單位則不在此次試辦範圍。後續會跟相關單位討論包含育嬰留停津貼發放等流程及細節,希望年底前能執行試辦計畫。
過往業界認為彈性育嬰假會造成人力調度困難。黃維琛也說,試辦計畫規劃請有意願參與的雇主,不只是有單一職類的勞工,能囊括各職位、甚至是含括第一線輪班人員,有利於計畫試辦成效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