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立法院修正通過性平三法,8日就要上路,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天(3月1日)揭露其接獲諮詢案件仍有3成3處理不當,強調指引要清楚,否則會影響法律適用問題,呼籲政府應進場輔導。
MeToo浪潮與輿論關注下,去年(112年) 7月底立法院修正通過性平三法,現代婦女基金會今舉辦「終結性騷擾,政府/企業準備好了嗎?」記者會。
現代婦女基金會除提出對政府、雇主落實職場性騷擾防治法令措施的提醒,亦分享112年7月起承接台北市性騷擾防治服務專線的相關數據,並發表基金會針對雇主/企業研發的「性別友善職場計畫」,希望與各界共同終結性騷擾,營造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
綜合新聞稿與台灣中央社報導,會中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公布,去年7月底到12月底,其台北市性騷擾防治服務專線接獲235通諮詢電話,女性占8成5、男性占1成5;其中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占48%、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占34%(以下圖表一);以及74%諮詢內容與法令適用與申訴程序有關,並有35%諮詢身心照顧內容(以下圖表二) ,顯示有此需求。
(圖表一, 現代婦女基金會提供)
(圖表二, 現代婦女基金會提供)
吳姿瑩指出,33%來電者表述遭所屬公司不當處理性騷擾事件(上圖) ,如告知主管遭性騷擾後,主管試圖勸和、或忽視且無任何因應,甚有影響被害人工作權益之案件,使被害人們原期望能獲得主管協助,卻感到遭公司背叛。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進一步指出,性平三法的後續申請途徑其實都不同,「性別平等工作法」是向雇主提申訴,要求雇主保護好同仁不要受到性騷擾;「性騷擾防治法」則是要處罰行為人的。
她並說,而且實務上,所謂在公共場合被不特定人騷擾,其中「公共場合」、「不特定人」的定義須釐清,否則會影響到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或是「性騷擾防治法」的問題,8日就要上路了,第一線很多人很焦慮。
王如玄舉例,醫療院所掛號人員常在公共場合面對不特定人,這無誤;但是當患者在診間看診、甚至住院了,卻性騷擾護理人員,要算是特定或不特定人呢;事實上要求雇主調查一名自己不知道的人很難,而醫院即便知道患者住在哪裡,也處罰不了對方,則應該用「性騷擾防治法」。
王如玄重申,「法要上路了,政府、企業準備好了嗎?」也因此基金會進場辦講座輔導企業,畢竟修法是第一步,重要的是企業文化要改變、調整,必須讓盈利為主的企業了解縱容1件性騷擾案會付出很大代價,企業才會認真處理、做改變,關於輔導企業改變觀念,「政府是責無旁貸的」。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別友善職場計畫方案
詳情請見: https://www.38.org.tw/initiative/959
聯絡諮詢電話:(02)2391-7133分機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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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網址: https://www.38.org.tw/news/2/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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