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漁船非法於金門捕魚拒檢,發生翻船致2死意外。中方除堅稱我方「越界」,如今更傳福建海警局以維護漁民生命安全為由,宣布將進一步在廈金海域開展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我國陸委會、海委會也紛紛回應,強調我國「限制水域」、海巡執勤的正當性,並列舉實務面上的人道救援成果,駁斥中方說法。
本月14日,海巡署金馬澎分署執行巡海防堵中籍漁船越界作業期間,於金門北碇島東方 1.1 浬(禁止水域內 0.86 浬)發現 1 艘中國籍「無船名」快艇越界,中國漁船拒檢蛇行逃逸發生翻覆事故,4 名中國籍船員落海被海巡救起,其中 2 人送衛福部金門醫院搶救後宣告不治。
中國海警局今(18)日發布新聞稿,其發言人甘羽指出,福建海警局將加強海上執法力量,在廈金海域進行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進一步維護相關海域作業秩序,維護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誰越界兩岸說法大不同
台灣海巡表示中國漁船「越界捕魚」,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 17 日宣稱,本次事件為台方粗暴驅離大陸漁船,導致 2 名漁民遇難惡性事件。並搬出兩岸同屬一中,兩岸漁民自古在廈金海域傳統漁場作業,不存在「禁止、限制水域」一說。要台方盡快放船放人,查明事實真相並嚴肅處置相關責任人給出交代。
大陸委員會則表示,兩岸互不隸屬,依照兩岸條例的規定,大陸船舶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台灣限制及禁止水域。我主管機關為維護漁民權益,依法驅離或扣留越界船舶,以前如此、現在如此,未來也將繼續執法,不會因此改變。
陸委會說明,金門地區限制、禁止水域國防部早於民國 81 年 10 月 7 日即依據兩岸條例劃設且歷經修正公告迄今,雙方執法機關均依此進行相關水域執法工作,並據此多次展開執法及海上救難合作,此歷史事實及現狀不容否認。我方主管機關長期以來對於越界大陸船舶多數以驅離為主,一向採取穩健妥適的執法措施,不存在國台辦所說「粗暴驅離」或「無視大陸漁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情形。
陸委會強調,在「三無」船舶(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不斷侵擾,以及違法人員拒絕配合並採取危險規避作為下,發生不幸事件。這樣的事件誰也不願意看到,但國台辦一再無端指控,無視事發迄今兩岸各有關單位積極調查肇因與善後處理的努力,陸委會深表遺憾。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今日於臉書回應國台辦言論,強調台方必須「必須捍衛」也「充滿善意」,有關禁限制水域並非海巡署一意孤行,也是金門鄉親的看法與需要。
管碧玲公布圖表指出,今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16 日,金門海域 118 就有 24 起陸船越界報案,「如果金門鄉親認為沒有禁限制水域,怎麼會報案?」
此外,我國海巡署在海上執法和中國大陸地區的相關執法單位立場相同,雙方都充滿人道的精神,海上人道救援更是「奮勇在相救」。管碧玲提出,2021 年至 2023 年間,我國海巡署針對大陸人民,就有 14 件救援、1 件救援備便。3 年在海上就救成功了 20 人,尋獲大體 6 人,出動的船艦艇達 93 艘次。
管碧玲強調,「每一次出勤、每救一條人命,都是善意、都是愛,這才是事實!」而關於本次事件,她重申,「海巡署人員執法有必要,人民希望我們要捍衛,這是執法,不是惡行。這次事件,我們不偏不倚,大公無私的接受檢察機關偵辦,台灣的司法,會還原真相,事件也會接受檢視。」
管碧玲也提及,兩位生還者,受到應有的照顧,隨著案件的進度,很快可以遣返。死者為大,除了人道撫慰,台灣的風險保障制度成熟健全,對亡者有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障。她強調,台灣是重視人權的法治國家,家屬抵達之後,相關權益保障都會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