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春節參加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越南富國島旅行團遭丟包,越南堅江省旅遊局表示,年代旅遊未依協議付款,但地接社宣布終止服務仍保留訂金並持續服務與收費,未依規定簽訂合約,需罰鍰。台灣觀光署則表示,最快今日就會進行裁處停業3個月,並要求年代旅遊今日下午的富國島團不得出團。金管會保險局則表示,由於此次案件不符合「旅遊不便險」與「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承保範圍,保戶無法拿到相關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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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官方:年代旅遊未依協議付款、地接社未依規定簽訂合約需罰鍰
由於台灣組團社年代旅遊拖欠地接社越南WInnER國際旅行社(WInnER國際)款項,導致新年期間292名台灣旅客在富國島被丟包。越媒報導,越南堅江省旅遊局局長裴國泰(Bui Quoc Thai)15日晚間公布調查結論。
裴國泰指出,WInnER國際2023年9月12日和年代旅遊簽訂合約,並在今年1月18日收到訂金新台幣70萬元。WInnER國際向年代旅遊報價,雙方未能達成協議,WInnER國際在1月31日向年代旅遊發出停止提供服務的通知,未得到年代旅遊的確認或回應;儘管宣布終止合作,WInnER國際仍保留訂金。
裴國泰說明,當年代旅遊的團客2月9日抵達富國島國際機場時,沒有接駁車接待,也沒有導遊。年代旅遊聯繫WInnER國際,雙方達成為旅客租車和訂飯店的協議。但期間年代旅遊依然未按協議付款,因此WInnER國際向每位旅客要求支付720美元繼續行程。年代旅遊通知旅客付款並保留收據,回台時將退還款項。
堅江省旅遊局認為,WInnER國際單方面宣布終止合約,但仍保留訂金,仍為旅行團提供服務並收取服務費,此舉違反規定,「未依規定與旅行社、旅客或旅客代表簽訂旅遊合約」,旅遊局監察單位將對WInnER國際處以罰鍰。對此WInnER國際表示將向堅江省旅遊局提出申訴。
台灣交通部:重罰年代旅遊、最快今日裁罰停業3月
台灣交通部長王國材15日要求觀光署對年代旅遊重罰。首先是依發展觀光條例處分,罰則是新台幣1萬至5萬元;其次是依消費者保護法,最重可要求業者停業3個月,後續是否復業要再看狀況。
王國材表示,因為擔心年代旅遊財務有問題,若還有地接社不願意被欠款,仍可能有類似事件再發生,為避免年代旅遊繼續出團,最快今日就會以「消費者保護法」進行處理,最重要求業者停業3個月。
觀光署旅行業組長湯文綺指出,今日下午的旅行團,因為年代旅遊同樣未支付款項給越南當地的地接社,已要求不得出團,至於20日、24日並沒有特別通知,不過最快今日就會依照消保法對年代旅遊進行停業最重3個月的裁處,做出裁處之後就不得繼續出團。
保險局:「海外丟包」不符合承保範圍、無法理賠
金管會保險局說明,目前相關保單有兩種,包括:個人投保的「海外旅遊不便險」及旅行業投保的「履約保證保險」。本次事件是屬於「海外丟包」,旅程變更原因不符合理賠條件,且並非公司財務困難無法經營所致,因此兩種投保都無法取得理賠。
以「海外旅遊不便險」觀之,其中包含「旅程取消險」及「旅程更改險」。「旅程取消險」是指保戶旅客在旅程「開始之前」,因故取消旅程的相關費用,與本次旅客到達越南被丟包的情況不符合。
「旅程更改險」承保範圍包括旅客因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受雇人罷工,或預定前往旅遊地點發生戰爭,或保戶的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親屬死亡,或護照旅行文件遺失,而必須更改旅程所增加的費用;而本次事件為旅行社與合作夥伴之財務糾紛引發,不在理賠範圍。
以「履約保證保險」觀之,該項保險的承保範圍主是旅行社因為「財務困難」,若未能繼續經營導致無力支付旅遊所需一部分或全部費用,導致整個旅遊活動無法完成。然而年代旅遊堅稱公司財務及營運無問題,不符合要件無法啟動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