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福村「狒狒之亂」,喧騰多時,今(15)日行政院會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修正條文草案,新增狒狒條款,若有保育野生動物脫逃,業者須負擔圍捕責任。
2023 年 3 月,桃園市政府接獲一隻東非狒狒脫逃事件,隨即展開全市大搜捕,當時六福村一度否認是其園內動物,後才坦承是從該處逃出。然而,經過 18 天流竄,最後狒狒卻遭參與圍捕的獵人槍殺,事後責任歸屬還引發甩鍋爭議。
根據中央社,今日行政院會通過《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7條和第50條修正草案,若保育類野生動物於飼養或繁殖中逸失,所有人或占有人應通報,自行圍捕,並得報請主管機關協助圍捕,主管機關必要時也得主動圍捕。
圍捕所需費用、後續衍生的收容及暫養所需費用,皆由所有人或占有人負擔。違者將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
聯合報引據農業部林業保育署署長林華慶說法,狒狒事件衍生龐大社會成本,造成資源浪費,此次修法是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加強規範飼主負擔。
另,草案亦明定全面禁用獸鋏,呼應《動物保護法》禁止獸鋏製造、販賣及使用之規定。動保團體多次呼籲強化獸鋏禁令,農業部指出,獸鋏造成誤觸動物嚴重傷害,不論是農民防治獸害或原住民族狩獵,均有他種工具可替代。
至於原住民狩獵部分,司法院釋字第 803 號解釋肯認原住民狩獵文化權利及環境生態保護均為憲法所保障的重要價值及法益。為尊重原民狩獵文化,若為非定期性、無法事前預知之申請,應有多元彈性措施。本次草案增訂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狩獵要件,以及如出生或除喪禮俗等狩獵需求之「備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