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3)日民眾黨召開記者會,點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於看守內閣內儘速處理三大案,今(24)日 NCC 審議其中兩案並作出裁處,開罰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中嘉、警告鏡電視。對此黃國昌再批 NCC 「可恥」。
昨日民眾黨要求 NCC 處理三大案,分別是三立入股中嘉、鏡電視違規爭議,以及大選期間東森與三立新聞報導偏頗。
案一:針對三立入股中嘉上層公司,NCC 表示,中嘉集團已違反 2018 年中嘉案附負擔條款規定,即上層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新聞頻道。NCC 就中嘉集團所屬 12 家系統經營者,規避提供該集團上層多層次轉投資股權架構資料之行為,明確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核處各系統業者新台幣 120 萬元罰鍰,合計裁處罰鍰新台幣 1,440 萬元。
NCC 除要求業者於 8 月 31 日前出清股權,針對三立上層股東持股事實部分,是否致影響NCC對廣電事業監理,將另案調查釐清,並列入三立電視未來評鑑、換照審查項目。
案二:鏡電視申設新聞台,承諾不會製作政論節目,但去年 10 月推出《大選鏡來講-2024選戰論壇》,違反規定。NCC 表示,「鏡電視新聞台」未經申請即變更營運計畫案,決議依《衛星廣播電視法》予以核處,並命該公司於文到之次日起改正,屆期不改正,得按次處罰。
NCC 表示,鏡電視當初申請「鏡電視新聞台」,為強調與其他新聞頻道差異,申請營運計畫指出該頻道「全日不製播新聞性政論節目」,但 2023 年 10 月 16 日起,就在新聞台製播與營運計畫不符合之內容。
為釐清案情,NCC 依法請該公司陳述意見。經諮詢學者專家提供意見,調查報導是由記者主導,就特定議題進行系統性深度原創調查分析,受訪者為事件當事人、關係人或該領域專家,製作時間較長,新聞台對該調查結果負全責。
政論節目則是主持人及來賓對特定議題各自詮釋,來賓多非事件當事人或相關人,僅是就事件發表評論,製作時間較短,通常稱來賓言論立場不代表該新聞台立場。
NCC 委員會議審議確認,該節目形式上與一般通念的新聞性政論節目無異,且與營運計畫所載不符,爰決議予以核處。
審議結果出爐,民眾黨立委當選人黃國昌先是砲轟 NCC 拖到選後才處理,正是要輕輕放下。他接著批評,中嘉每年營收破百億,罰 1,440 萬會有嚇阻效果嗎?又,三立違法入股,為何不罰?至於鏡電視,NCC 要求限期改正、記警告。黃國昌說,連現場記者都聽不下去:「節目都播完了限期改正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