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即將來臨,家家戶戶開始進行大掃除,家中存放已久的藥品也該趁此進行斷捨離,衛服部提醒民眾應丟藥品及丟棄方式,藥師也提醒民眾不可將廢棄藥水倒馬桶,造成環境汙染。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0)日舉行「藥品正確儲存及丟棄小撇步」衛教記者會,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指出3項應丟藥品。
一是治療療程已結束卻未服用完畢的藥品;二是已過期、變質的指示藥品;三是開封超過半年的瓶裝口服藥品或外用藥膏、開封超過1個月的眼藥水(膏)或藥水、或是無法確認何時開封的藥品。
若有欲丟棄的藥品,特殊藥品如針劑、抗腫瘤藥品、抗生素、荷爾蒙藥品及管制藥品,需要拿回醫院回收,其餘膠囊及錠劑等則可以直接丟進垃圾袋。
至於廢棄藥水處理,須謹記「放、倒、丟」3步驟,將吸水物質如砂土、咖啡渣、貓砂、茶葉、報紙等,「放」進夾鏈袋或塑膠袋中,接著把藥水「倒」入後確實密封後,「丟」進垃圾袋。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監事李懿軒表示,很多人習慣把藥水倒馬桶,但根據歐洲地球科學聯盟(European Geoscience Union)研究,世界上幾乎每條河流都有藥物污染的情況。
而在台灣,污染來源最多的是荷爾蒙藥物、抗生素跟心律不整、降血壓的藥物,大量雌激素導致生物變種或死亡,大環境還會產生具抗藥性的細菌。
至於藥物保存方式,李懿軒表示,應按照指示存放、標示開封時間、保留藥袋、藥品包裝等以便辨別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