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竹南一處養鵝場鵝隻確診H5N1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是縣內水禽場染疫首例,1800隻鵝隻於今(7)日全數撲殺。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提醒養殖業,若發現場內家禽有異常死亡、攝食量、飲水量、產蛋率異常下降等情形,可立即通報本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協助釐清原因。
動防所說明,該養鵝場位於苗栗縣竹南鎮,禽別為白羅曼鵝,12月齡1800隻,自 11月24日開始發病,初期零星死亡,死亡數隨時間提高,業者因鵝隻不明原因死亡於12月4日主動通報,動防所當日進行禽場移動管制及訪視調查,並採樣後送農業部獸醫研究所,昨天確診為H5N1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執行撲殺作業,並全場全面消毒。
動防所表示,這是苗栗縣繼104年後再出現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也是縣內水禽場染疫首例。截至今日執行人道撲殺作業前,該鵝場累計死亡隻數已達200隻,立即啟動案例場周圍半徑1公里內養禽場全面採樣(共計3場)與半徑3公里內禽場訪視調查(共計19場),若調查後為疑似陽性場,即進行移動管制標準作業程序。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表示,透過候(野)鳥遷徙,在全球已造成多起高病原性禽流感禽場案例,我國候鳥路徑上游國家日本的蛋雞場及候(野)鳥監測皆已發現禽流感案例,且國內又有H5N1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禽場案例,顯示已進入禽流感高風險時節,防檢署呼籲國內養禽業者務必要提高警覺嚴加防範,立即落實場內防鳥設施、禽場進出管制及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
若發現場內家禽有異常死亡或有攝食量、飲水量、產蛋率異常下降等情形,可立即通報動物保護防疫所協助釐清原因,如未依規主動通報,除撲殺不予補償外,另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2款可處以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