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仁愛鄉日前發生河豚中毒死亡事件,衛福部食藥署今(6)日公布衛生局送驗3件檢體的檢驗結果,經DNA物種鑑別發現,檢體皆屬有強烈毒性的「月尾兔頭魨Lagocephalus lunaris」,吃2片生魚片就有致命風險。
食藥署研究檢驗組組長王德原說明,說明,根據河豚毒素檢驗結果則顯示,「河豚生魚片」檢體檢出TTX高達134.30 mg/kg,「河豚魚肉湯(含魚肉)」檢體之熟肉與湯,分別檢出TTX 33.48 mg/kg與31.86 mg/kg,「河豚內臟及皮」檢體亦確認檢出河豚毒素,惟因基質複雜,尚難精確定量。
王德原表示,這次案件中,1片生魚片重量約10克,推估每片有1.34mg的河豚毒素,參考日本的河豚毒素限量是2mg,歐洲則更低,1到2mg就達上限,因此「吃2片可能就達到致死劑量」。
月尾兔頭魨又稱作月腹刺魨、栗色河魨、毒鯖河魨等,屬四齒魨科,主要分布於印度至西太平洋區,臺灣四周海域均能見其蹤跡,體長可達50公分,其背面及腹面均佈滿小棘,尾鰭後緣呈新月形,內臟、皮膚及肌肉皆含河豚毒素,毒性極強。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近10年來,台灣累計4起河豚中毒事件,分別為2014年1起、2020年2起、2023年1起,共17人就醫,其中有1人死亡,即為上(11)月南投仁愛鄉小吃店的死亡個案。
台灣四周環海,漁業資源相當豐富,林金富提醒民眾避免捕捉或購買來路不明的河豚,也不得販售有毒河豚或將其作為贈品,違者者依《食安法》可罰新台幣6萬元至2億元罰款。面對情節重大業者,可命令歇業、停業等;另外還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
食藥署再次呼籲,河豚種類繁多且一般難以辨認,誤食有毒河豚死亡風險甚鉅,因此,切勿捕捉或食用來路不明之水產品,並建議餐飲業者避免供應河豚,千萬別因追求美味或嚐鮮而造成無法挽回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