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23-07-16 14:35
首次發稿: 2023-07-15 16:50
(台灣英文新聞/生活組 綜合報導)新北市府今天(15日)說,對前立委黃國昌住宅佔用國有土地將配合國產署確認違規使用情形,國產署說,後續會按照「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佔用處理要點」規定通案處理;首先會通知黃國昌繳交使用補償金,並視狀況要求在限期內騰空返還土地。等收到國產署來文與檢附證據資料後處置。若確認違法,1個月內不改善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4日晚間表示,北區分署在清理、處理佔用的計畫執行期間,清出前立委黃國昌的建物坐落基地裡面,有使用國產署經管的2筆國有土地、合計面積約79平方公尺。
新北市府地政局15日表示,初步以相關報導資料看來,這塊土地屬於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用地,還要依據土地所有權人的國有財產署來文,檢附相關證據與資料,確認適用區域計畫法管理,或適用林業用地管制。
地政局說,針對黃國昌佔用國有土地一事,將配合土地所有權人國產署所確認當事人違規使用情形,再請違規行為人1個月內改善,屆期如拒不改善,依據森林法、區域計畫法規定,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新北議員張錦豪14日指出,前立委黃國昌家蓋到國有山坡地保育區上,違建面積超過原本合法的1倍。中央社引述新北市府說,山坡地保育區不容許蓋住宅,如違法,最重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日前質疑黃國昌保護區土地變停車場、住處頂樓加蓋等,14日他再於臉書發文表示,有汐止人要他去黃國昌住家後面看看,「全部都是違建」,於是他就沿康誥坑溪逆游而上,發現大驚奇。
張錦豪表示,根據老丙建容積160%,建蔽率40%,黃國昌家不僅把剩下的60%全蓋滿,且後面就直接蓋在國有地上,兩塊占用國有地的使用分區都是山坡地保育區,經專業人士計算,地號分別是白雲段13地號約占用25平方公尺、秀山段1203地號大約占用54平方公尺。
張錦豪說,民眾可比對2006年與2018年空拍圖,除了頂樓不一樣,後方增建物也不同,黃國昌違建真的是發揮到極致,光是違建面積就超過原本合法的1倍,至於把房子蓋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違反什麼法令,可能要問問身為律師的黃國昌才正確。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上次前往勘查頂樓違建案時,就有發現後側鐵皮屋違建,經調閱相關圖資判斷,應屬98年6月24日以前既存違建,由於判斷沒有危及公共安全,新北市府會依違建管理辦法,以拍照列管方式追蹤。
新北市府地政局表示,這塊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用地,適用林業用地管制,除農舍外不容許住宅使用,如違反林業使用規定,將依森林法、區域計畫法規定,處6到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