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23-07-14 11:08
(台灣英文新聞/政治組 綜合報導)台北地方法院針對雲林綠電案今天 (14日) 清晨裁定涉及護航業者、收賄的某立委張姓執行長及營建署張姓組長羈押禁見。營建署上午透過新聞稿指出,道路組張姓組長遭羈押禁見,依法職務當然停止。
另外,涉嫌行賄的陳姓、江姓業者也遭檢方聲押,但2人坦承行賄事實及犯行,北院裁定分別以新台幣300萬元、70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指營建署張姓組長、詹姓課長涉嫌於民國110年至111年間,疑似透過某立委張姓執行長牽線,收受數家業者賄賂,暗中給予業者投標指導與協助,而護航雲林縣綠電案、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等多起標案,再輾轉透過張姓執行長向地方政府申請前瞻計畫補助,粗估收賄金額達新台幣數百萬元。
台北地檢署12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執行搜索,並約談張男、詹男、張姓執行長等23人漏夜調查,昨天聲押禁見張姓執行長、張姓組長;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姓執行長、張姓組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營建署昨將營建署張姓組長、詹姓課長調離主管職務。張姓組長今天遭羈押禁見後,營建署透過新聞稿表示,據公務員懲戒法第4條規定,道路組張姓組長職務當然停止,後續營建署也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根據中央社,公務員懲戒法第4條規範,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包含:
一、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
二、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
三、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監所執行中。
首次發稿: 2023-07-13 10:02
台灣內政部營建署2官員疑收賄護航投標案 即刻調離主管職、配合調查
(台灣英文新聞/政治組 綜合報導)檢調獲報,指營建署張姓組長、詹姓課長涉收賄數百萬元。營建署今天(13日) 說,兩人將立即調離主管職務,並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釐清案情,如有人員涉及不法,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依法處理。
檢調獲報,指張男、詹男涉嫌於民國110年至111年間,疑似透過某立委張姓執行長牽線,收受數家業者賄賂,暗中給予業者投標指導與協助,而護航雲林縣綠電案、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等多起標案,再輾轉透過張姓執行長向地方政府申請前瞻計畫補助,粗估收賄金額達新台幣數百萬元。
內政部營建署上午透過新聞稿表示,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昨(12日) 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到營建署搜索及約談相關人員,營建署尊重並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以釐清案情,如有人員涉及不法,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依法處理。
中央社引述營建署指出,這兩名人員將立即調離主管職務,後續全力配合司法調查;營建署並重申,要求人員應謹慎自律,嚴守法令分際,並持續強化內部防弊作為,防杜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自由時報13日報導稱,台北地檢署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搜索擔任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助理執行長的力大生技國際創辦人張騰龍的立委助理辦公室等22處,約談23人,其中12人列被告;今早複訊後,將張之明、張騰龍及涉行賄的廠商陳登來等3人聲押禁見。
據悉列被告的涉貪官員有兩人,除檢調認定涉案明確的簡任官張之明,還有其下屬、承辦相關標案的道路工程組課長詹家欣;詹男於今天凌晨複訊後,被諭令50萬元交保。廠商黃良凱、莊惟傑各諭令30萬元交保。
台灣內政部營建署2官員疑收賄護航投標案 即刻調離主管職、配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