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諱言,台灣的選舉制度與選民的心態,是很有問題的。
去年11月26日,九合一選舉落幕;朝野政黨無暇喘息,馬上為明年1月13日的總統與立委選舉進行提名佈局的熱身。台灣,似乎隨時都處在選戰期間與選舉活動中,不荒唐嗎?
其次,去年12月25日才宣誓就職的縣市長與縣市議員中,新北市長侯友宜擺明了想更上層樓,進軍總統府;議員轉換跑道,出馬選立委的更所在多有(台北市議員當選人王薇鴻,更在宣誓就職前,已投入蔣萬安因參選台北市市長辭職而留下的立委缺額,選民還選票相挺,不以為忤)。
選制不改,撇開「落跑」的社會觀感不說,現實面是,四年後極可能歷史重演:野心勃勃的縣市長,上任半年不到,宣布參選總統(若是辭職參選,馬上產生相關縣市長的補選問題;若是帶職參選又當選總統,相關縣市長還是需補選)!那任期才過四分之一的議員,紛紛出馬挑戰立委選舉;勝出的話,議員遺缺可能又要勞師動眾辦補選!
另外,嘉義市市長選舉,因為有候選人於投票日前死亡,按選罷法規定,投票日延後至12月18日。又不是同額競選,選罷法的相關規定不改,是在把問題簡單化還是複雜化?
至於選民的心態方面:民代是選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顯然,不是有怎様的民代,就有怎様的選民,而是有怎樣的選民,就有怎樣的民代!職是,民代不上道,選民當然難辭其咎!
若非許多選民對民代有錯誤的定位與期待,哪會容許縣市長不圖翻轉縣市窠臼、擘劃縣市遠景,直把剪綵、禮堂證婚、殯儀館唸哀悼詞當重要行程?立委怎麼不像是全國性的國會議員,而像是單為自己選區爭取權益與建設經費的議員?議員,不像是整體縣政、市政的監督把關者,而像是為自己選區選民服務跑腿的里長?
縣市長、立委做得像議員,議員做得像里長,這種把跟選民互動當民代問政的主要(甚至於是全部)工作的政治氛圍,說好聽是台灣的政壇充滿活力,各級民代對選民都不敢怠慢;說難聽,是民代的角色扮演錯亂。追根究柢起來,不是民代投選民之所好又何以致此?
哪一天,台灣的縣市長才能專心施政,立委才能專心立法與預算、決算之審查,議員才能專心質詢、提案、審預算?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