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政治組 綜合報導)針對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風波,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今天(19日) 提4點說明,當初陳宗彥在台南調職原因,並非他出沒不當場所,請外界不要捕風捉影;針對檢調吃案質疑,郭國文強調,當年檢調缺乏證據才結案,並非草草簽結,更無特權介入。
不過郭國文認為,若外界質疑,他也支持檢方重啟調查,但請儘速偵辦以杜絕謠言四起。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指涉性招待,日前請辭獲准。民進黨賴系台南立委郭國文今天透過臉書發文指出,他看到許多與事實有所出入的內容,提出4點個人了解,避免大眾被誤導。
台灣民眾黨立委陳琬惠(左)17日指出,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過去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時,曾多次接受業者性招待,甚至允諾幫忙視聽場所變更登記。陳琬惠要求,陳宗彥應知所進退,立刻請辭下台。中央社
郭國文原始po文如下:
針對陳宗彥前發言人的風波,國文看到許多與事實有所出入的內容,但在部分人士刻意操作下,以下幾點為我個人了解,提出說明以避免民眾認知被誤導。
1. 有報導指控,陳宗彥因為上酒店才被調至新聞處長,但根據我的了解,時任新聞處長鄭國忠,因為不熟悉和媒體互動的模式,一度有意離職,因此時任市長賴清德才提出和陳宗彥互調的解方,最後也達到穩定小內閣的作用。
調離原因並非陳宗彥出沒不當場所,請外界不要捕風捉影,隨意報導不實消息。
2. 面對吃案的指控,南檢已經表示,當初陳宗彥涉嫌貪污犯罪一案,經過一年多的調查,因缺乏證據才結案,並非草草簽結,更無特權介入。
3. 針對外界質疑調查掛線已久,我必須強調當時的時空背景為馬政府時期,司法大權掌握在國民黨政府手上,綠營地方官員在司法體系中並不吃香,何來左右司法的能力?
4. 若外界質疑陳宗彥案件,我也支持檢方重啟調查,進一步釐清真相,來向社會大眾報告,但請檢方儘速偵辦,以杜絕謠言四起,撕裂社會。
(以上內容取自郭國文臉書)
台南市政府說法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指控任職台南市政府期間關心業者案件,台南市政府昨(18日) 表示,外傳和陳宗彥相關案件,符合辦理平均時程,市府依法處置,也會配合司法調查。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1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媒體報導陳宗彥所涉案件,指是從商場使用執照申請變更為視聽歌唱場所及飲食店,依法需進行室內裝修及符合防火要求等規範,且經相關公會審查通過後,再由工務局做最終核准。
工務局表示,局內1年平均收到約160件申請案,從申請到核準時間約1年;新聞報導指涉案件,依市府記錄是民國102年10月掛號,103年1月圖說核准,同年10月完工核准,前後約1年,符合類似案件平均處理速度,沒有異常提前或延後。
中央社引述工務局強調,任何案件將依法行政,從嚴審核,市府也會配合司法調查。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指涉性招待,請辭獲准。高檢署18日說明調查結果,認為當年南檢偵辦程序無違失,無積極事證認定陳宗彥涉貪污罪;媒體報導涉貪瀆部分,另分他字案調查。
全案起源於,民眾黨立委陳琬惠(上圖) 17日指稱,陳宗彥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長時,曾多次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而陳宗彥涉及貪污治罪條例部分,偵辦進度不了了之。對此,陳宗彥召開記者會否認接受招待,不久後火速請辭獲准。
台灣高等檢察署說法
台灣高等檢察署書記官長林宏松對此表示,指派主任檢察官賴哲雄並偕同台南高分檢行政調查,且調取相關卷宗及簿冊,當年南檢圓股檢察官偵辦王姓業者妨害風化罪時,發覺陳宗彥等人涉嫌違反貪污罪,於民國103年4月14日簽分他案。
林宏松指出,此案由時任南檢檢察長的費玲玲於同年4月15日核章,以103年度他字第1852號案件偵辦,並無外界所指吃案,日前媒體報導與民代揭露的分案簽呈影本並不完整,導致社會誤解。
林宏松表示,分案後,原先承辦的圓股檢察官,以及因職務異動接手偵辦的義股檢察官,2人均持續採取偵查作為,包含依照規定調卷及相關資料,之後經年餘調查,尚乏積極事證足認陳宗彥等人有違反貪污罪犯行,並於104年8月31日簽結,同年9月2日費玲玲核章後,同年11月11日全案歸檔。
至於媒體報導所載未查明陳宗彥涉犯貪瀆罪部分,林宏松指出,已由南檢另分他字案調查,若查明無涉刑事不法但有行政瑕疵事證,待南檢移送政風單位處置。有關卷證裡附的南檢內部簽呈與監聽譯文外流,也由高檢署調卷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