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醫藥組 綜合報導)因應國際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表示,自2月7日起調整「0+7」自主防疫指引中有關篩檢時機之規定,取消原入境當日或自主防疫第一天或匡列為接觸者當天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以及外出須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之規範,改為「出現症狀再使用快篩」。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自主防疫對象須於入境當日或自主防疫第一天(D0/D1)或匡列為接觸者當天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自主防疫期間如需外出,須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並由政府提供4劑快篩試劑供自主防疫對象使用。
經評估國內外疫情趨勢及國內醫療量能,自2月7日起調整自主防疫指引檢測時機,於出現症狀時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並於自主防疫地點休息。配合防治政策調整,入境者快篩試劑自由領取劑數自2月7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由4劑調整為1劑,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亦自2月7日起(確診者隔離起始日)同步調整為發放1劑。
指揮中心指出,目前國內販售家用抗原快篩試劑通路普及,庫存充足,民眾如有快篩試劑需求,可至各通路(如藥局或有販售快篩試劑之超商/零售通路)自行購買,籲請民眾遵守相關防疫作為,同時維持個人防疫好習慣,落實手部衛生及咳嗽禮節等個人防護措施,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防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