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 / 葉湘宜 綜合報導)環保署今(6)日預告,為減少塑膠廢棄物,往後旅宿業及其他住宿業者皆不得提供一次性備品,將從今年7月1日起分兩階段實施。
根據環保署此次訂定之「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實施對象為旅宿業(包含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其他住宿業(如露營地、休旅車營地),而實施方式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自今年7月1日起,不得主動於房內提供,或於房外提供讓消費者自由取用,僅能於消費者有需要時再提供。
第二階段實施日期則由地方環保局提報實施日期,業者應提供未含一次性備品之房型,價差至少須達5%優惠,或於營業場所或客房內標示各項一次性備品之價格,並供消費者選購。
限制的一次性旅宿備品品項包含:小於180毫升且一次性包裝之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個人衛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一次用拖鞋等,共三類品項。
根據中央社報導,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說,違反規定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罰,直接開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日連續處罰。
另外,王嶽斌也說,旅宿業多的南投縣政府表達過有意願執行第二階段規定,預計南投縣可望優先上路。
民間業者方面,老爺酒店集團表示,支持且配合政府政策,目前旗下飯店已陸續規劃和執行,如北投老爺酒店自去年起,已開始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
雲朗觀光集團指出,自2018年起,集團旗下飯店即不提供瓶裝水及不主動陳列一次性備品,更設立廚餘處理機、租借環保餐具等措施,已經有效達到每年減塑36萬個寶特瓶和備品的成績,十分樂見環保署目前對於旅宿業的宣導與推廣,整個產業界若能一起推行,將能夠對於環境永續能夠有更好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