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朱明珠 綜合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5)日宣布,自今(2022)年9月1日起,入境檢疫措施維持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後4天自主防疫檢疫處所調整為「1人1室」,且無需向地方政府申請自主防疫期間地點異動作業。
針對「3+4」檢疫天數及處所規定,3天居家檢疫,維持「符合1人1戶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防疫旅宿」;4天自主防疫,得以符合1人1室條件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自主防疫,1人1室以單獨房間含獨立衛浴設備為原則,但不可入住一般旅宿。
至於由3天居家檢疫處所返回符合1人1室之處所進行自主防疫,無需向地方政府申請自主防疫期間地點異動作業。
在入境旅客之檢測措施、居家檢疫及自主防疫期間之應遵守防疫規定均維持不變,違反相關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69條,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入境人士在入境時(第0天),於機場/港口配合採集深喉唾液檢體,進行PCR檢測;另外在入境時國際港埠人員會提供2歲以上旅客2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提供檢疫期間有症狀時及自主防疫期間首次外出時使用。
結束0至3天的居家檢疫後,在第4天起的自主防疫期間同樣應遵守相關防疫規定,包含非必要不可外出;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應延後;外出工作或採買時,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檢驗結果,且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包含商務履約得上班、參訪、演講、開會等,期間內如有飲食需求,可暫免佩戴口罩,但應有隔板方卡用餐,並於用餐完畢立即佩戴口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