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政治組 綜合報導)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因涉及協助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洗錢,逃亡美國被檢方通緝,因去年1月黃芳彥在美死亡,今(4)日依法對黃芳彥不起訴處分。
前總統陳水扁親信黃芳彥,涉嫌協助吳淑珍藏匿鑽石、珠寶及新台幣6千萬元款項,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裁撤)於97年間認定違反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2款掩飾、寄藏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罪,列為被告。
中央社指出,黃芳彥於97年3月搭機赴美不歸,面對特偵組兩度證人傳訊皆不到案,特偵組遂發布通緝,時效到123年1月22日。後特偵組遭裁撤,案件移交台北地檢署偵辦。
北檢先前接獲外館通報,黃芳彥已於去年1月間於美國加州身亡,享年74歲。檢察官今日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將黃芳彥不起訴處分。
特偵組於98年1月間前往黃芳彥相關住所搜索,在黃芳彥一件西裝口袋內搜到鑽石,當中有11 顆裸鑽共價值4700萬元,同時查扣了與國務機要費案有關的TIFFANY鑽戒及不少翡翠、首飾,總計80餘件。因黃芳彥滯美未歸,上述證物查扣後暫放在台灣銀行保險箱中,案件移交台北地檢署後,目前仍由北檢查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