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醫藥組 綜合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1)日宣布,自7月22日起,開放因工作需出國之18歲以上民眾接種第二次追加劑,也就是俗稱的第4劑,但須與第3劑間隔5個月以上,並建議於出國2週前接種。
第二次追加劑施打群族原本開放對象為65歲以上長者(含55歲以上原住民)、長照機構住民、18歲以上免疫不全或免疫低下,且病況穩定者;另外,機場港埠、居家檢疫、航空機組員及機構與社福照護系統相關工作人員,可評估自身染疫風險與意願後,接種第2次追加劑。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國境邊境政策逐漸開放,但國際疫情仍處於上升趨勢,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經參考各國接種政策,擴大施打群族,自7月22日起,開放50歲以上成人、因外交、公務、洽商等工作需求需出國之18歲以上民眾接種,但仍應與第一次追加劑間隔150天以上。
指揮中心說,目前國內疫苗庫存充足,符合接種間隔的民眾可透過「COVID-19疫苗防治一網通」或地方政府衛生局公告,查詢鄰近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施打之疫苗廠牌及接種時間。
因外交、公務、洽商等工作需求需出國之18歲以上民眾建議於出國2週前接種,除需攜帶健保卡、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之外,亦需攜帶邀請單位邀請證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函或公司同意出國證明(3擇1),及機票,供接種單位核對身分。
指揮中心呼籲,疫苗接種為防疫工作重要一環,接種疫苗後可降低感染後重症及死亡的風險,尚未完成基礎劑及追加劑接種的民眾應盡速施打,符合第二次追加劑開放對象可依自身風險及意願評估接種,並持續做好個人防護及配合防疫/檢疫規範,以維護國內社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