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政治組 綜合報導)立法院今(20)日三讀通過了《國家安全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修正草案,一方面杜絕為境外敵對勢力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經濟間諜」, 另一方面建立赴陸審查機制,並提高罰則。
執政黨立委對本次修正案通過,多持正面肯定態度,在野黨立委則提醒執行面上應勿枉勿縱,在關鍵技術認定的要件或程序,及新設的國安專庭與法定法官原則間的矛盾也需要後續關注。
《國安法》本次增訂「經濟間諜罪」,即任何人不得為境外敵對勢力以不正當方法取得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或取得後使用、洩露。此番將我國核心產業及技術上升到國家安全層級,並搭配附錄審查機制,意在遏止中國竊取台灣高科技的商業機密、挖角高科技人才等惡行。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向中央社表示,此法有助於台灣健全營業秘密等相關法制,約束經濟間諜行為,進入乾淨供應鏈體系,並成為負責任的供應鏈國家,因此他也呼籲美國等理念相近國家應讓台灣加入印太經濟架構。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認為,修法納入軍事採購禁用中國製品、杜絕不實贗品,有助維持品品質、軍事利益及國家安全。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則強調,檢調單位要偵辦藏匿於企業組織中的經濟間諜犯罪,實屬不易,需靈活運用緩起訴、認罪協商等,策反嫌疑人,才有籌碼可以查出關鍵證據,偵破經濟間諜,進而保護國家關鍵技術、追究企業監督責任、守護台灣科技優勢。
時代力量黨團指出,為了保障「認定關鍵技術」的明確公正,要求認定的要件和程序都應該要更嚴謹並適度公開,遺憾民進黨團反對否決關於「認定程序」的附帶決議。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提醒,應注意關鍵技術認定的要件或程序,及新設的國安專庭與法定法官原則間的矛盾等。
時力黨團強調,並非本次修法後便可高枕無憂,不管是竊密、還是挖角,背後都有大量的中國金流在支撐,然而中國資本常常偽裝成僑外資來台灣,而它真實的身份難以查緝認定。時代力量黨團呼籲,未來國家安全部門、經濟部投資審議部門、以及立法機關能夠繼續合作,一起補起台灣的安全漏洞。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則表示,保障國家安全非常重要,但也應該要勿枉勿縱,盼檢調機構人員能頂住上級壓力,不能以國家安全為由無限上綱,讓情治司法人員踐踏人權、陷人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