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社會組 綜合報導) 台鐵太魯閣號2日遭工程車滑落邊坡撞擊釀重大事故,遭聲押的工地主任、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被起底,曾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被起訴而遭判刑。
李義祥被爆工安意外不是頭一遭,根據中央社報導,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今年2月19日判決指出,李義祥是義程營造公司負責人,民國104年7月義程營造以最低標標得花蓮縣某項工程,李義祥當時說服花蓮縣政府增設臨時圍堰,花蓮縣政府召開施工協調會後也作出同意的結論。
未料,李義祥竟要求不知情陳姓員工,以「小畫家」剪貼其他工程照片圍堰,移花接木到施工照片並編入工程記錄照片表格內,隨後送交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欲請領工程款新台幣55萬6512元。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今年2月19日,李上訴被駁回,法院維持一審,李義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被起訴而遭判處有期徒刑6月,現又因台鐵太魯閣號出軌而被聲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