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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發稿: 2021-04-06 09:24
首次發稿: 2021-04-02 10:06
(台灣英文新聞/社會組 綜合報導) 司法院調查翁茂鍾案,已約詢多名法官,連同第一波不受懲處的12人,總計近40人相關資料昨已交給人審委員審閱,人審會開會審議,預計7日下午公布結果。
此外,法務部全面調查檢調人員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已約詢30多人,完成調查,近日將公布結果,至於是否會訂於跟司法院同一天的7日公布,目前尚未確定。
富商翁茂鍾與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不當往來案,除石木欽遭監察院彈劾,司法院今年(2021年) 1月18日公布行政調查報告,引發外界疑慮,院長許宗力1月20日宣布全面調查所有疑似涉及不當違失行為的法官,3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
中央社引述官員今天(4月6日) 指出,調查進度超前,除已約詢翁茂鍾,就筆記本上記載事項逐一調查外,也已完成約詢涉及的法官多人,連同第一波不受懲處的12人,總計近40人相關資料昨天已交給人審委員審閱。
司法院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考量被審議者人數多,將跨夜續行討論,創下有史以來最久的人審會時程紀錄,預計7日下午完成審議,同時將人審會決議通過應進行懲戒、懲處的法官名單全面公開。
以筆記本掀起司法圈醜聞的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因炒股案被判刑1年,在台南警方涉嫌包庇下,未實質易服勞動。南檢日前聲押翁茂鍾及已退休楊姓副所長獲准。
【石木欽x諸慶恩x炒股案】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應懲處法官名單 台灣司法院定7日下午全面公開
首次發稿: 2021-04-02 10:06
【石木欽x諸慶恩x炒股案】9個月服完2196小時社會勞動?! 台南警方涉包庇「偽造」時數•富商翁茂鍾遭聲押
(台灣英文新聞/社會組 綜合報導) 以27本筆記本掀起司法圈醜聞的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因炒股案被判刑1年,在台南警方涉嫌包庇下,未實質改服社會勞動,南檢昨天(4月1日) 傳喚偵訊,今天(2日) 凌晨聲押翁茂鍾及已退休楊姓副所長。
台南地檢署昨清晨傳訊翁茂鍾、8名現職警員、5名退休警員、翁茂鍾的秘書及南檢已離職及現職觀護佐理員等共17人,其中僅1人是證人,其他16人全是被告。
南檢調查,翁茂鍾民國101年間因涉及共同炒作佳和股票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遭台灣高等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確定,由台北地檢署囑託南檢執行,南檢則准予易服社會勞動,101年9月執行完畢。
不過,高檢署檢察官日前重新檢視卷宗時,發現翁茂鍾竟在短短101年1月至9月間,就完成2196小時社會勞動,涉有執行不實,認為台南市警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未依規定執行,涉嫌包庇翁茂鍾。
南檢連夜偵訊調查後,認為翁茂鍾和當時官田分駐所楊姓副所長同謀,翁茂鍾人未到,卻在相關督導與簽到表冊上有不實記載,讓翁茂鍾得以提前完成易服勞動。
南檢訊後,認定翁茂鍾及已退休的楊姓副所長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及滅證之虞,今天凌晨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當時官田分駐所徐姓警員、張姓警員(已退休)、曾姓警員、駱姓警員各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南檢已離職的林姓觀護佐理員以8萬元交保。
翁茂鍾涉及不當接觸
司法檢調警人員案
回顧今年1月間,法務部間針對與富商翁茂鍾相關4案重啟調查後,翁茂鍾的27本筆記本列為刑案證據,不得調閱,導致警政署無法調閱行政調查,決定函送副署長劉柏良等人供檢方偵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月18日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法務部長蔡清祥、法務部調查局長呂文忠及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蔡蒼柏列席就「翁茂鍾案涉及不當接觸司法檢調警人員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警政署副署長蔡蒼柏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有向台北地檢署調閱翁茂鍾所有的27本筆記本,但調不到,監察院先前給的資料只有劉柏良、警政委員周幼偉等人而已,此件因是行政調查,沒有強制力,決定函送北檢查明,秉持勿枉勿縱精神。
國民黨籍立委李德維詢問蔡蒼柏,無法取得資料去調查,是否有要求劉柏良、周幼偉及周幼偉的妻子宣介慈等人自行提供,例如帳戶資料有無買翁茂鍾公司的股票等。蔡蒼柏答詢,劉柏良等人有提出一些。
民進黨籍立委高嘉瑜詢問,有誰看過全部27本筆記本,要不要全部公開?媒體報導提及筆記本記載翁茂鍾與200多名公務員(包含100多名司法官)往來,現在行政調查進度?司法院及法務部調查到一個段落就可以公開筆記本了嗎?
林輝煌答詢,應該沒有到100多名司法官,筆記本中提及的都會清查,27本筆記本應該是台北地檢署扣押中。蔡清祥表示,應要尊重辦案的北檢檢察官。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臨時提案通過,針對翁茂鍾案涉及不當接觸司法審檢調警人員,嚴重影響司法公正性,外界關注司法體系後續能否落實追究、懲處相關不法,及國家如何負起責任,對因公權力行使不當而受到不利益的人民,採取彌補作為等,建請法務部在3個月內就疑似司法風紀案件,提出法制面救濟措施及賠償機制的建議。
石木欽案與27筆記本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檢舉收賄,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查出石木欽長期與翁茂鍾不當接觸,並查扣翁茂鍾27本筆記本,石木欽因查無對價關係而予以簽結。監察院於去年(2020年) 9月查出有多名司法人員與翁茂鍾不當接觸,要求司法院及法務部查處。
法務部1月18日公布調查報告,11名檢察官、檢察長及9名調查人員將依情節行政議處或司法調查,與翁茂鍾相關4案重啟調查。因4案進入刑事偵查程序,翁茂鍾的27本筆記本轉成為刑事證物,不得調閱。
高檢署已將與翁茂鍾有關的「怡華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偽造有價證券自首案」、「怡安公司內線交易案」、「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應華炒股案」等4件刑案,分別發交台南地檢署(前2案)、台北地檢署及台中地檢署重啟調查。
高檢署:已故諸慶恩
應受無罪判決
其中銀行經理諸慶恩被控偽造定存單,判刑後因抑鬱病故。但監察院發現,富商翁茂鍾為此案頻繁接觸司法檢調人士,有重大不法疑慮;高檢署則認為諸慶恩應受無罪判決,補齊新事證後,3月18日聲請再審。
台灣高等檢察署3/18新聞稿指出,諸慶恩聲請再審一案,已送交再審聲請書及相關案卷,繫屬台灣高等法院。
高檢署表示,除先前記者會提出的4項再審事證,又於16日與前百利達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職員取得聯繫,該職員證述有關諸慶恩被控涉犯偽造文書的交易單(Deal Ticket)填寫流程等事實,也是判決確定後存在而得聲請再審的新證據。
新聞稿並指出,諸慶恩雖已死亡,但檢察官認應受無罪判決,而為其利益聲請再審時,如經高院裁定開始再審,即由高院依二審通常程序實體審判,而非以諸慶恩死亡為由判決不受理。
高檢也指出,諸慶恩雖於上訴最高法院期間死亡,但因諸慶恩個人與檢察官的上訴都不合法,最高法院改判不受理的判決違背法令,本案應為二審判決有罪確定狀態,因此得以聲請再審。
百利達銀行台北分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於88年間,遭檢舉在處理強制執行怡華公司1000萬美元本票期間偽造定存單,提供給法院作為擔保。
一審台北地院判諸慶恩等3人無罪,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91年間改依偽造文書罪判諸慶恩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另2人無罪;怡華另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5億多元。
92年間,諸慶恩於刑事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期間死亡,最高法院就諸慶恩上訴部分予以駁回,就檢察官上訴部分改判不受理而定讞。諸慶恩得年37歲,留下妻子及當時年僅1歲及4歲的女兒,2名女兒承受怡華所提求償訴訟,怡華最終敗訴確定。
監察院在調查富商翁茂鍾與司法檢調人員不當接觸的報告中揭露,諸慶恩刑、民事案偵審期間,時任怡華執行副總翁茂鍾與石木欽等多名最高法院法官不當接觸。
報告也指出,時任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組主任秦台生事前與翁茂鍾、石木欽共商百利案,隨後就接到匿名檢舉,本案於受理調查至移送、起訴均有重大不法疑慮。
高檢署3月1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二審未斟酌調查對諸慶恩有利證據,且有怡華向諸慶恩民事求償敗訴確定等新事證,認為已故的諸慶恩應受無罪判決,決定聲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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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經理諸慶恩被控偽造定存單,判刑後抑鬱病故。高檢署認為諸慶恩應受無罪判決,補齊新事證後,3月18日聲請再審。圖為15日高檢署發言人吳怡明(圖)說明「諸慶恩案」聲請再審理由。(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