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醫藥組 綜合報導)病人自主權利法,2019年1月上路,透過預立醫療決定書,民眾能提前規劃「善終」的方式,但是心智障礙者因認知功能及表達能力的問題,生活上日常大小事都由家人決定,更別說複雜的醫療自主權,有鑑於此,北市聯醫諮商團隊便著手研發「我的預立醫療決定書-易讀說明手冊」,希望協助心智障礙者獲得病人自主權利法規相關資訊的權利。
「病人自主權利法」自2019年1月6日正式施行,台灣病人的尊嚴善終權利又向前邁一大步,只要年滿20歲的民眾可至有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進行諮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並由醫療機構上傳完成健保卡註記作業。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表示尊重醫療自主、保障善終權益,是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基本精神,而自主決定的前提是讓每個人有正確對等的知情,當然也包括平常心聲和想法易忽略的心智障礙者。
北市立聯合醫院為保障心智障礙者善終權利,於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的第一年,本著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即開始著手思考如何在最大協助及最少限制尊重的原則下,協助心智障礙者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討論,確切理解病人自主權利法內容後,預先規劃自己在重症時的醫療意願,甚至是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書的簽署。
北市立聯合醫院社會工作室主任楊君宜表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看見了心智障礙者的需求,邀集院內相關醫療團隊共同研議,從法規面的解釋至實務運作面的諮商會談技巧、輔助工具運用等進行討論,更結合各大社會福利單位進行交流,召開專家研商會議,多次與心智障礙者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討論與測試,發展「我的預立醫療決定書-易讀說明手冊」。
楊君宜說明,「我的預立醫療決定書-易讀說明手冊」以簡化文句內容、搭配清楚圖像、統一顏色色調、簡化排版呈現等易讀(Easy Read)概念,設計出輔助教材,運用於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協助心智障礙者獲得病人自主權利法規相關資訊的權利,也希望透過易讀說明手冊,開啟心智障礙者與家庭對生命識能的認識,提升國人對心智障礙者生命教育的關懷。
不過有民眾擔心,是不是預立醫囑生效後,一旦未來有急診送醫需求時,醫師會自動幫你放棄急救?北市聯醫說明,預立醫囑生效後,要等到符合臨床條件下才能執行,而符合條件需要由「2位專科醫師判定和2次緩和團隊照會確診」之程序,絕對不會影響就醫權益。
此外,預立醫囑生效後,若心願改變了,記得前往「有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進行變更或撤除,以維護和保障自己的心願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