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20-12-18 17:16
首次發稿: 2020-12-18 11:23
(原標題: 【SOGO經營權案】台灣涉貪立委蘇震清、廖國棟 立法院會18日無異議同意「延長羈押」)
(台灣英文新聞/政治組 綜合報導)立法院會今天(18日) 進行報告事項議程,對於司法院函轉北院函,請立法院許可涉貪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的延長羈押案,經會議主席、立法院長游錫堃詢問在場立委,並未有人提出異議下通過,許可延長羈押。
根據最新消息, 台北地方法院18日下午裁定蘇震清、廖國棟延押2個月。
涉貪立委蘇震清(左, 檔案照片)、廖國棟(右, 檔案照片)是否延長羈押案,立法院會會議主席、立法院長游錫堃(下圖右) 18日詢問在場立委後,許可延長羈押。(中央社)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蘇震清、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國棟、陳超明等人被控收受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賄款,施壓經濟部官員,透過舉辦公聽會,檢討太流增資爭議,並建議修改公司法。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聲押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李恆隆等10人獲准。
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涉嫌透過是知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台北地檢署9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涉貪案移審庭,9月22日認定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有羈押禁見必要,旋即函請立法院許可;立法院當天經過朝野協商,各黨團同意列入院會臨時報告事項,並於院會中予以許可羈押。
由於羈押期限將屆,台北地院12月4日諭知陳超明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外界關注蘇震清、廖國棟是否續押。
司法院於12月8日發函給立法院,並在說明中提到,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規定,有徵詢立法院許可的必要;對此,中央社報導,游錫堃14日召集朝野協商並達成共識,15日的程序委員會將會把此案排入院會報告事項,立法院會定於18日處理。
據悉,立法院朝野協商舉行前,蘇震清發陳情函,請游錫堃與各黨團,審慎考量「駁回續押」。廖國棟則於台北地方法院16日提訊時宣稱,他全身疾病全面發作,兒子婚禮也將於明年(2021年) 1月底舉行,哀求法官儘速走完審判程序。
蘇震清陳情函內也提出,現任立委身負選民期待,即使牽涉到司法訴訟,也不應任意縮減現任立委參與議事的權能,立法院已經同意羈押立委一個會期,如果繼續同意羈押,恐怕侵害到當事人的司法人權及傷及民主憲政的發展。
立法院會18日進行報告事項議程,對於「司法院函轉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函,為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涉嫌貪污等案件,應予延長羈押,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請本院許可延長羈押」案,院長游錫堃詢問在場立委有無異議,並無人表示異議,因此該案通過。
李恆隆現況
李恆隆於偵辦期間自白犯罪,且發現疾病須儘速手術,聲請具保停押。北院9月間裁定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白手套郭克銘等 共4人交保或無保請回
北檢起訴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後,法官裁定羈押中的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50萬元交保、白手套郭克銘100萬元交保、立委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1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立法委員趙正宇無保請回。
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 原羈押期限於12/22屆滿
立委陳超明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由於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為現任立法委員,法官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徵詢立院同意後,9月22日裁定3名立委羈押禁見。
北院合議庭密集審理後,由於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部分案情已證據調查完畢,4日裁定陳、梁分別以500萬元、1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蘇震清、廖國棟羈押期限將於12月22日屆滿。北院18日下午裁定2人延押兩個月。
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 將在看守所過年
另外,沒有立委身分的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也正在羈押中,北院15日認定他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逃亡之虞,裁定延押2個月,必須在看守所度過農曆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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