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20-12-10 17:31
首次發稿: 2020-12-10 11:58
(台灣英文新聞/社會組 綜合報導)新竹縣竹北市1名籍姓通緝犯昨(9日) 趁警方戒護就醫時,在友人協助下脫逃成功,最新消息指出,警方已將籍姓通緝犯與3名協助脫逃共犯逮捕到案,但還有1人在逃。
10日下午籍姓通緝犯現蹤基隆市七堵區,警方發動圍捕,成功將人逮獲。(中央社)
新竹縣竹北警分局10日下午舉行記者會,由縣警局長吳敬田(中)主持 (中央社)
竹北警分局今(10日) 下午召開記者會,新竹縣警察局長吳敬田表示,昨下午籍姓通緝犯被逮捕後,利用就醫機會脫逃;今下午1時40分左右,警方在基隆市七堵逮到人,包含籍姓通緝犯及3名共犯緝捕到案。
至於在逃的李姓女子,警方也已掌握行蹤,全力圍捕中。
吳敬田指出,在逮捕過程中,曾遭遇阻攔,警方開了一槍,擊中其中一名曾姓協助脫逃的女嫌犯,她已送醫。
針對此案疏失部分,吳敬田表示,將深入調查釐清相關責任,警方也會負起相關責任。
吳敬田說,初步了解,脫逃原因是因籍姓通緝犯原本不清楚遭到通緝,被逮捕後才發現所需面臨刑期得超過5年,才會利用就醫機會脫逃。
新竹縣籍姓通緝犯昨下午在警方戒護赴醫院就醫,過程中未上手銬,經友人協助趁機脫逃成功。刑事局官警今天指出,依押解人犯作業程序,警方執行押解任務的作法有疏漏。
新竹縣竹北警分局長王立德今天在記者會表示,已掌握4名共犯、3部作案車輛,正積極查捕;籍姓通緝犯昨下午在戒護過程時,稱心臟不舒服,警方戒護到醫院就診,過程中因嫌犯需要打針,解開手銬、僅上腳鐐。
對此,中央社引述刑事局官警指出,警方是依押解人犯作業程序執行任務,規定要求每1名嫌犯至少要有2名員警解送,嫌犯必須上手銬或腳鐐;押解過程中,由1名員警開車、另1名員警坐後座,並坐在嫌犯旁,嫌犯需被銬在警車內架環。
刑事局官警表示,押解人犯過程不適合有嫌犯的友人探視,因會導致安全性降低;依押解人犯作業程序,新竹警方作法有疏漏且不合宜。
刑事局官警說,若因嫌犯就醫過程需要打針,必須解開手銬,押解嫌犯的員警除要提高警戒外,嫌犯打針後,也應立即上手銬。
首次發稿: 2020-12-10 11:58
台灣新竹縣通緝犯就醫脫逃•已掌握4共犯、3作案車輛 警政署:會儘快將嫌犯抓回來
(台灣英文新聞/社會組 綜合報導)新竹縣1名籍姓通緝犯昨(9日) 在警方戒護下到醫院就醫,過程中未上手銬,且在友人協助下趁機脫逃成功。警政署副署長黃嘉祿今天(10日) 表示,警方會儘快將嫌犯及共犯抓回來。
新竹縣竹北警分局今上午召開記者會,分局長王立德表示,目前已掌握4名共犯、3部作案車輛,正積極查捕中,待將籍嫌及共犯緝捕到案後,統一對外說明。
有媒體問及,當時籍男手上疑似持有手機,中央社引述王立德指出,若屬實,並不符合作業規範,將進行內部檢討,必要時會做出懲處。
籍姓通緝犯9日稱心臟不舒服,新竹縣警方戒護他到醫院就診,過程中因打針需要,手銬解開、僅上腳鐐。籍男的1名男性友人過程中入院探視,之後籍男在警方戒護下準備上警車,男性友人突然用手臂以強暴脅迫方式將員警架在旁邊車門,籍男趁機跳上停等在警車前方的紅色車輛逃逸。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議「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法案,黃嘉祿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他在回應台灣民眾黨籍立法委員賴香伶質詢時做上述表示。
賴香伶質疑,為何嫌犯急診離開醫院後可以不上手銬,依規定押解人犯必須有2名員警,昨天戒護嫌犯的警員只有1人,是否可以請其他分局或派出所支援。另外,員警竟然可以讓同夥靠近、攀談,且外傳嫌犯持有手機,疏忽實在太嚴重。
黃嘉祿表示,一般來說嫌犯上手銬比較多,如果有脫逃之虞,會將手銬銬在後面,昨天因嫌犯治療手部才沒上手銬,但有上腳鐐,符合相關規定。
黃嘉祿指出,他擔任過新竹縣警察局長,竹北分局豐田派出所總共只有7名員警,戒護過程1名員警開車,嫌犯是利用2名員警沒有同時在一起的空隙逃脫。警方對相關疏失會檢討改進,相信很快就會把嫌犯「抓回來」。
竹北警分局分局長王立德(圖)10日受訪表示,目前已掌握4名共犯、3部作案車輛,正積極查捕中。(竹北警分局提供/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