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生活組 台北綜合報導)台灣「急難紓困實施方案」今(6)起開放申請,但卻有民眾對申請流程仍一頭霧水,政府機關進一步說明。
因應本次新冠肺炎疫情,衛福部已新增「急難紓困實施方案」補助對象,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者,全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低於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者,就可獲得1萬元之救助,衛服部也特別設立網站替民眾線上解答。
生活陷困審核標準表(圖/衛服部官網)
中央社報導,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強調,紓困方案將採「從寬、從速、從簡」3原則辦理,為了避免民眾很多資料提出不來,因此可用切結書的方式,希望減輕民眾困擾,總不能什麼文件都沒有,讓公務人員難以作業,民眾可以身分證具結,開放主管單位調閱財稅資料,避免沒有工作的包租公也來申請。
「我們都相信申請者。」陳時中強調,申請者只要存摺證明戶頭沒什麼錢,沒有特定的社會保險、沒有請領其他特定行業紓困補助,符合規定的人其實沒剩多少,這些人99.9%都是社會弱勢者。
衛福部次長蘇麗瓊表示,這次推出時間比較匆促,作業細節溝通不夠充分,造成民眾跟第一線承辦人員困擾,她感到很大的歉意。申請時間到6月底,沒有數量限制,只看有沒有符合資格,只要符合都會提供急難救助金,不用趕著申辦。
楊錦青說,申請補助時,首先需要攜帶身分證,以及工作受到疫情的影響的證明,若是無法提出證明,可以簽切結書,陳述工作受到疫情影響的狀況。
急難紓困金將開放申請至6月30日(圖/衛福部)
以下我們整理出許多常見的問題及解答提供參考,詳細申辦流程及常見問題請前往官網查詢。
Q1:誰可以領?申請急難紓困金,需要什麼資格嗎?
A1:若您符合下列4條件,則可提出申請:
(一)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
(二)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三)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四)依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收入總額,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未達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
※收入包括工作、營利、投資、租金、利息及其他所得、生活津貼、親屬定期扶養費及公私部門補助等
Q2:申請這項急難紓困救助,可以領到多少錢?
A2:一、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如果是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核發2-3萬元,非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則核發1萬元。
二、若因疫情接受隔離治療不幸死亡,無力殮葬,如果死亡的人,是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核發3萬元;非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核發1萬元。
Q3:我是勞工,沒有投勞保,可以來領1萬元到3萬元嗎?
A3:一、不一定喔。
二、除「沒有投勞保」之外,也要未加入軍保、公保、教保、勞保、農保及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及有生活陷困這項事實,才符合申請資格。
三、由於政府資源有限,如果您的行業如開計程車、文化工作者等,相關部會如勞動部、交通部、文化部等已有其他紓困措施,仍是以申請各該部會的救助為優先,不重複救助。
Q4:因為疫情影響放無薪假收入變少,可以申請嗎?
A4:一、看您有沒有投勞保,如果有勞保因放無薪假收入減少,致生活陷困的民眾,原即得依本方案認定基準表第5類「其他原因無法工作」第2項規定申請急難紓困。
二、如民眾確有需求可向居住地公所提出申請,對於檢附證明文件有困難者,可從寬由民眾切結,經實地訪查及書面審查,依認定基準表核定後發給急難紓困金1萬元到3萬元,對於審核通過的急迫性個案,仍可於24小時內發給急難紓困關懷金。
Q5:我是列冊低收入戶,本身又有憂鬱症及躁鬱症,還有小孩要扶養,為什麼不能領這次的救助金?
A5:一、因為您需符合「原來有在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影響 。如果,您平時即沒在工作(或無法工作),您又是低收入戶,政府平時就有相關的照顧措施(如健保費補助、生活補助等)。
二、另外,因應疫情,行政院已對低收入戶內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障者,於109年4-6月加發生活補助(每人每月1500元,計發3個月),所以,已照顧到弱勢族群。
三、當然如果您真的發生有急難,仍是可以向公所或縣市政府申請急難救助紓困。
Q6:我因為疫情影響放無薪假收入變少,可以申請嗎?
A6:一、看您有沒有投勞保,如果有勞保因放無薪假收入減少,致生活陷困之民眾,原即得依本方案認定基準表第5類「其他原因無法工作」第2項規定申請急難紓困。
二、如民眾確有需求可向居住地公所提出申請,對於檢附證明文件有困難者,可從寬由民眾切結,經實地訪查及書面審查,依認定基準表核定後發給急難紓困金1-3萬元,對於審核通過之急迫性個案,仍可於24小時內發給急難紓困關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