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20-02-15 15:11
首次發稿: 2020-02-15 10:03
(台灣英文新聞/生活組 綜合報導)台北市衛生局今天(15日) 表示,針對需居家檢疫卻失聯的3名香港籍遊客,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各裁處新台幣7萬元罰鍰,昨天(14日) 開立裁處書後,3人隨即移送檢疫場所安置。
中央社引述衛生局今天說,這3人2月8日從香港入境,依規定需居家檢疫14天。居家檢疫時間從3人入境隔天至22日止,23日解除。
衛生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昨天尋獲需居家檢疫卻失聯的3人從重裁罰,3人在2月8日自香港入境台灣,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6日起中港澳入境旅客均居家檢疫14天,但3人未填寫居住地點,經民政和警方多次聯繫未果,最後由警方找到人。
衛生局指出,3名失聯者未履行居家檢疫義務,行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3項規定,各裁處7萬元罰鍰,昨天也移送集中檢疫場所安置。
此外,衛生局也針對另外4名從中國入境台灣的本國籍民眾,未配合居家檢疫擅離指定住所加以裁罰,這4人是因區公所派員前往健康關懷或訪查時發現,後續協同警方收集事證後開罰。
衛生局統計至2月14日止,有22人遭罰,其中違反居家檢疫規定有21人,包含18人被裁罰1萬元、3人被罰7萬元,另因違反居家隔離規定有1人,遭罰6萬元。
衛生局強調,未解除居家隔離、檢疫民眾,務必配合防疫政策規定,避免觸法受罰,如違反規定,將立即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嚴正處理,決不寬貸。
世界衛生組織(WHO)2月11日把武漢肺炎定名為COVID-19(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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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發稿: 2020-02-15 10:03
香港入境台灣、3人逃避「居家檢疫」 14日在北市西門町尋獲
(台灣英文新聞/生活組 綜合報導)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昨(14)日說,香港入境台灣的3名遊客需居家檢疫,但8日入境後失聯,且留不實資料。北市府副發言人戴于文指出,14日晚間6時許尋獲3人,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從重裁罰。
戴于文表示,警方14日晚在萬華區尋獲3人,因防疫人員和警方曾聯繫2次以上但都未找到人,認為3人未履行居家檢疫義務,後續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從重裁罰。
目前仍在蒐集3人違規情節,裁罰金額未定,且會協調中央集中安置3人,並要求萬華區日租套房業者進行全面消毒。
中央社報導,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如違反可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發布新聞資料表示,西門町派出所獲報協尋3名失聯的香港籍遊客,員警在13日上午11時、14日上午10時許前往武昌街2段附近的日租套房內查訪,但未找到3人。
員警下午5時30分再度前往現場查訪時,發現3人在場,但卻無連絡電話,隨即與3人加LINE,並告誡不可亂跑,以便查訪、聯繫,警方指出,後續交由相關單位裁罰、處置。
據了解,3人來台後入住武昌街2段附近的日租套房,2男1女是一家人,皆為香港籍。
武漢肺炎疫情嚴峻,黃珊珊下午在北市災害應變中心主持「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小組第8次應變會議」,模擬北市發生社區感染案時開設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情境。
黃珊珊指出,3名遊客8日從香港入境台灣後,需居家檢疫14天,經防疫人員聯繫2次以上,並透過警政機關協尋,都未找到人,事後發現3人的填寫居家檢疫聯絡地址、電話是不實資料,像地址為萬華區武昌街、電話是中華電信客服,認為3人刻意填寫假資料。
黃珊珊表示,經詢問中央後,決定公布3人姓名、性別等資訊,希望民眾協尋,3人姓名為陳寶珠、張君諾、張龍華,性別為女、男、男,國籍未知,入境時間為2月8日,由香港入境台灣。
世界衛生組織(WHO)2月11日把武漢肺炎定名為COVID-19(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武漢肺炎)。
◆居家檢疫報你知◆
居家檢疫的法令依據為傳染病防制法第58條,對象為具有中港澳旅遊史的民眾,負責單位為地方政府民政局/里長或里幹事,居家檢疫14天者,需要主動監測1到2次。
符合居家檢疫對象會由主管機關開立「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並配戴口罩返家檢疫。居家檢疫期間必須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能外出,也不得出境或出國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里長或里幹事會進行健康關懷14天,每天撥電話詢問健康狀況並記錄健康關懷記錄表。
有症狀者將指定醫療機構採檢送驗衛生主管機關加入主動監測,如果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也將依法裁罰,必要時會進行強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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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衛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