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20-01-22 10:47
首次發稿: 2020-01-21 12:04
(台灣英文新聞/社會組 綜合報導)潤寅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被控詐貸386億餘元後逃亡美國,調查局昨(21)日將楊文虎押解返台,檢察官訊問後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2日)凌晨裁准。
中央社報導,楊文虎21日傍晚由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2名押解官執行遣返,調查局北機站在桃園國際機場接手,將人續押到北檢歸案。案經北檢聲請羈押,北院認楊文虎犯嫌重大有逃亡、勾串之虞,今天裁定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理由指出,卷證資料顯示楊文虎觸犯銀行法詐欺取財等罪嫌疑重大,且本案共犯結構複雜,涉案人數眾多,不法利益龐大,楊文虎為規避刑責及民事求償,與共犯或證人勾串或滅證的可能性高。
裁定指出,王音之迄今未到案,楊文虎與王音之等共犯間具體犯意聯絡、行為分工方式、犯罪所得及後續流向,仍有待檢察官釐清。
北院認為,楊文虎案發前曾與共犯等人商議逃亡,避罪心態及勾串、滅證的動機實屬昭然,且楊文虎得以臨時決定出國,隔日即輾轉到達美國向美國申請綠卡,再考量楊文虎之子楊昌衡長期在美等情節,認定楊文虎有在國外生活的人際網路及能力,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
北院審酌楊文虎所涉犯罪影響金融經濟秩序甚鉅,衡酌一切情狀後,認為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楊文虎、王音之涉嫌自民國99年8月起,以偽造不實買賣合約書等方式,向9家銀行詐貸386億餘元。兩人去年(108年) 6月間潛逃出境,台北地檢署於同年8月間對兩人發布通緝。
北檢今年(2020年) 1月9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楊文虎、王音之等36人,並將兩人具體求刑30年。
調查局掌握楊文虎夫婦在美行蹤後,與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合作,逮捕兩人,美方將楊文虎驅逐出境,調查局昨天將他逮捕歸案。
首次發稿: 2020-01-21 12:04
(台灣英文新聞/社會組 綜合報導)潤寅詐貸案主嫌楊文虎、王音之夫婦逃亡美國,經調查局於美國佈下天羅地網,助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於去年(2019年) 12月12日逮捕楊、王兩人,其中楊文虎將於今(21)日下午被押解返台歸案。
調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楊文虎及王音之夫婦為潤寅公司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自100年1月至108年5月,夫婦二人以不實應收帳款,向星展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詐貸新臺幣360億餘元,涉嫌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及商業會計法,案由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偵辦移送。不料楊氏夫婦於去(108)年6月1日潛逃出境,台北地方檢察署於同年8月21日發布通緝。
鏡周刊在去年7月報導稱,受害銀行包括王道銀行、台灣企銀以及兆豐銀行等13家,「等於本土銀行約3成踩中地雷。其中,8大公股行庫當中多數中招,台企銀的呆帳更多達12億元,損失慘重。」
調查局於美國東岸至西岸佈下天羅地網,首先掌握楊文虎、王音之夫婦於去年6月4日自上海浦東機場搭機飛往紐約,又發現楊氏夫婦潛往洛杉磯兒子住處,隨即與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等執法機關合作,多方協調研究逮捕遣返作為,終由ICE於去年12月12日順利在洛杉磯逮捕楊氏夫婦。
調查局表示,楊文虎以美國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免簽入境許可,因為沒有申請庇護資格,遭美方驅逐出境,ICE指派2名押解官執行遣返作業,預定今天下午5時2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
至於王音之因持B2觀光簽證,需於1月23日進行移民聽證會,調查局仍持續與美方協調,期儘早將她緝捕歸案。
中央社報導,潤寅公司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涉嫌自民國99年8月起指示貼身秘書林奕如等員工,偽造不實的買賣合約書、統一發票、出貨單及海運提單等文件,讓楊文虎夫婦藉此陸續向合作金庫9家銀行所屬分行申辦國內外應收帳款融資及外銷放款。
檢方統計,包括合作金庫等9家銀行,被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386億2718萬餘元。
台北地檢署1月9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楊文虎、王音之等36人,其中包括他們的女兒楊宇晨等人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