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可以捍衛正義,也可能捍衛邪惡。
法律,不是司法人豢養的寵愛玩物;民眾,不是司法人待宰的羔羊!遺憾的是:長期以來,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度高達七、八成是不爭的事實;對民眾引頸企盼的司法改革,連續三位法律人出身的總統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都交不出任何實質成績,也是不爭的事實!
用假簽名丶假單據丶不實核銷教育部補助款五百四十多萬元及縣政府補助近九十八萬元的「彰化縣曲棍球協會詐領案」,偵辦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因為在5月14日遭到監察院彈劾而引發司法界「憤怒」;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林俊杰發起的「捍衛司法尊嚴大連署」活動,很快得到許多檢察官「熱烈」的連署響應。
有道是: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任何捍衛司法尊嚴的活動,吾人當然都應予掌聲鼓勵。不過,一如法國羅蘭夫人在上斷頭台時說的「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吾人要問也要檢視、省思的是:捍衛司法尊嚴、捍衛司法尊嚴,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來勢洶洶的近二千司法人連署,是自我感覺良好、同溫層相互取暖的「捍衛司法同僚尊嚴大連署」,還是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捍衛司法尊嚴大連署」?
歷史會說話。當時光沉澱,歷史也能提供最公正客觀的終極審判!
當年,「政治不正確」地對馬英九首長特別費予以起訴的侯寬仁檢察官,事後慘遭馬英九們的毒手伺候。斯時也,「捍衛司法尊嚴大連署」在那裡?
在2013年馬英九總統批鬥立法院長王金平的所謂「九月政爭」中,時任檢察總長的黃世銘,既被爆有駭人聽聞的非法監聽國會總機情事,又將偵查中案件有關立委柯建銘、立法院長王金平、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對話的監聽譯文,兩度奔赴總統官邸向馬英九「報告」,卒被依刑法洩密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予以起訴,最後並被判一年三個月(得易科罰金四十五萬七千元)定讞。對這麼違法犯紀、淪為政治打手、踐踏司法尊嚴的檢察總長,「捍衛司法尊嚴大連署」在那裡?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容有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的偏頗心態與行為的空間。當年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時,不是偵查不公開,而是偵查放話大公開;成員不是平常心,而是出現排排站、喊打喊殺的暴戾之氣,斯時也,「捍衛司法尊嚴大連署」在那裡?
簡單的結論是:選擇性的正義,不是正義!選擇性的捍衛司法尊嚴,不是捍衛司法尊嚴!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