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日前遭到美國證管會要求重編財報,雖然第一時間在國外網站公告,但台灣投資人卻未能及時獲得資訊,而遭到證交所以未即時公告重大訊息理由裁罰新台幣5萬元,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今天表示將提起抗告。
曹興誠今天在智原營運總部大樓開幕典禮中指出,聯電重編財報訊息已經在第一時間公告投資人,尤其在美國當地遭到美國證管會要求重編財報的公司高達500餘家,聯電重編財報絕非特例。因此,聯電決定對證交所提出抗告。
聯電2002至2004年的美國財報,因商譽減損、員工分紅及衍生性金融商品等項目調整而遭到美國證管會要求重編財務報表,其中2004年度淨損擴增新台幣94億元,由47.49億元擴大至142.37億元。
證交所認為,聯電財報按照台灣的會計準則、法規,雖然不必重編財報,但遭到美國證管會要求重編,聯電經營者卻未在第一時間告知台灣投資者,因此決定裁罰聯電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