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今(9)日公布全台98家輕食料理餐飲業稽查結果,高雄市2家業者均被查獲存放逾期原料,另還有商家因標示不合格遭裁處,例如未取得小綠人標章的情況下,卻在產品上標示「健康」,以及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不實等。
近年來健身及養生觀念盛行,「輕食料理」店家隨之興起,以「水煮」、「清蒸」及「舒肥」等烹調方式,並訴求健身、健康等,吸引消費者目光,食藥署為保障民眾食之安全,於112年7至8月間,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98家輕食料理餐飲業執行查驗,抽樣即食食品共187件。
根據查驗輕食料理餐飲業結果, 台南市「薈睿商行」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不實,裁處4萬元;苗栗縣的「九九原味坊」未投保產品責任險,裁處3萬元;花蓮縣「玖時企業社」的豬肉、牛肉、重組肉和注脂肉未依規定標示,也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各裁處3萬元,
高雄市「勁請享用便當店」〉遭查獲「蘇打粉5000g1包」(單方食 品添加物)其外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 ,查來源為「味橋食材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分裝未辦理查驗登記且原 產地標示涉不實,裁處7萬元,以及逾有效日期完整包裝「小蘇打粉」3包及營業場所陳列之菜單餐盒 品名標示「健康」且宣稱「低GI」,但並沒有小綠人標示,裁處10萬元。
另還有高雄市「舒肥肉品專賣店」遭查獲逾有效日期「小磨坊經典醬系列—日式照燒醬」等7項及現場「舒肥樹子鱈魚沙拉」及「舒肥樹子鱈魚五穀飯」產品係使用大比目魚切片與現場標示不符,共裁處10萬元。
食藥署林金富副署長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實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提升供餐品質,保障消費者餐飲衛生安全。